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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為所欲為。
在封印被毀之前,即便有江湖俠客,有匹夫一怒血濺五步。可若受害者死了,苦主收了銀兩、或被威脅不敢報復,也就能安然度過。
如今,封印被破,妖魔鬼怪可以出來作惡。同時,因果增大,因果報應也開始屢試不爽。
正是有仇報仇,有怨報怨。
沒人給公道,自己來公道。
被害死,未必沒機會親自報仇。
寧小七進入譚家,看到陰氣較重、怨氣未散,便已猜到幾分。
譚家的足跡,除了譚家的人,沒有其他陌生人足跡。而譚家人,全都死光。
屍狗案中,還有屍狗的足跡。譚家這起案件,未有足跡,說明兇手腳不沾地。
再加上陰氣較重、怨氣還未完全散去,初步就能推斷出是死靈殺人。
再用醉眼朦朧認人識案看屍體,一條脈絡展現在寧小七眼前,整個案子基本能知曉得差不多。
看到寧小七盯著譚明的屍體看許久,縣令與其他人都不敢說話,更不敢動,怕弄出聲音打擾寧小七想案子。
所有死者中,譚明的死狀比較特殊。他的下身有血,手中無刀。旁邊跟來的仵作說,午前驗完屍,譚明應是先被閹割,後才死亡。死因不是被閹,疑似被嚇死。
所謂被嚇死,在寧小七生前通常說是心臟猝死。
動手閹割的人,應是死在另一邊的譚明之父譚富。譚富手中,有把帶血的刀。
最讓人難以啟齒的是,譚明之母死在另一邊,卻是衣冠不整,顯然死前被汙辱。
“我們初步認為,譚明不知何故辱母,譚父氣憤閹了自己的兒子。可為何他們三人皆死,還有譚家其他人,包括下人也都被害?”
“若是有人故意這樣做,偽造現場,為何還要殺死其他人?殺死其他人?
這偽造的現場便不可信。”
“若是仇殺?
為何要弄成這樣?”
待寧小七收回目光?
不再看譚明屍體?
縣令向寧小七說出縣衙對此案的初步判斷。
寧小七點頭,說道:“報應。”
“報應?”
縣令等人詫異,報應和報仇差一字,意義也不一樣。
“對?
報應。”寧小七說道。
“甚麼!”縣令和其他人大驚。
寧小七說道:“跟我來。”
寧小七帶縣令等人來到譚明的書房。他先裝模作樣在書房中四處打量?
隨後來到書架旁?
視線在書架上掃過一遍?
最後伸手取出一書普通的字帖。
“《萬家字帖》?”縣令看到書名?
不由念出聲來。
《萬家字帖》?
是盛國最普通的字帖。但凡練字,都會買這樣一本字帖。
寧小七將字帖拿在手中翻開?
翻到中間位置,看了兩眼把字帖遞給縣令。
縣令接過看?
看著看著不由氣得鬍子發抖。
“可恨!可氣!”
“沒想到,這譚明竟是如此毒辣的一個畜生!”
原來?
這譚明竟將自己的犯罪經過?
寫在這字帖裡。沒人會想到,這字帖裡藏著這樣的秘密。只以為是普通字帖。誰曾想?
譚明就是要利用這本便宜的字帖掩飾,讓人不想翻看裡面的內容。
譚明十三歲開始?
便做出了禽獸不如之事。他將城中一同齡女孩騙至無人處,將其強行汙辱並殺害。隨後裝入木桶中,利用馬車運出城西十里外的林子裡埋掉。
做這一切,都是他一人所做。城中有人見他獨自駕馬車,還稱讚他年少便能自駕馬車,聰明過人。因他父親譚富在長凡城認識不少人,所以沒人懷疑譚明,更沒人檢查譚明的馬車。譚明也騙人說,他去城外玩耍。
昨夜譚明死時二十四歲,十二年共用這樣的手段殺害了二十四名十歲至十四歲的女孩。
事情做多了,譚家的下人,還有譚明父母,多少有點猜測。但譚明是他們的獨子,他們嬌慣縱容譚明。
甚至譚富認為兒子做事心狠手辣,日後家業交到譚明手中,不用擔心被譚明敗掉。
而譚明的母親,認為譚明花錢如流水沒有什麼。能花才能賺,日後譚明定能賺更多的錢。對譚明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