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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失蹤孩童的衣物,包括在鎮外被吃後掩埋的衣物,全都交還給苦主葬衣冠冢。
“寧神捕,既然案情已水落石出,不知能否放了侯捕快?”有捕役找寧小七求情。
寧小七正要寫公文和案宗,皺眉道:“我問你,兇手是否與羊有關?”
對方點頭。
“我再問你,我查羊可有錯?”
對方再點頭。
“既然如此,為何質疑我查羊?這不是阻我查案?要不,我在這案卷上加上一道,你與他同為狼妖同謀?”
那捕役嚇得當即跪下磕頭。
咚咚咚!
頭磕得很響。寧小七不發話,他不敢停,很快地上就有血跡。
寧小七仍舊不發話,當此捕役不存在,開始寫公文和案宗。
對於這個求情的捕役,寧小七絲毫沒有同情感。不要以為這個捕役對侯捕快有情義,願意為侯捕快求情。這不過是想撈個好名聲,讓人認為他有情義,敢幫同僚說話。
此捕役不管是不是如此,都會得到這樣的好處。而這樣的好處,建立在寧小七身上。甚至此捕役的形象為正、為好,反而寧小七的形象變壞、變惡。
寧小七愛民如子?寧小七好說話?寧小七不過是個嗜酒如命的酒鬼,沒有威嚴?
寧小七呵呵。
封印被毀,世界大變樣。
太善太好太仁,已不符合寧小七的需要。
像侯捕快這種人,凡事以自己的利益而情緒當先,不懂還要堅持自己的想法,這種人,就是豬隊友。與這種人出去執行任務,儘早會被坑死。
而求情的捕役,則是充好人,空手套白狼撈名聲撈好處。也不是個好東西。
他磕任他磕,磕到他昏倒。
反正磕個頭而已,磕不死。
寧小七案宗未寫完,這個求情的捕役早已磕昏在地。寧小七心道,你不是想要名聲嗎,現在我成全你,給你名聲。為了同僚求情,磕出血,磕到暈倒。
讓你仁義兩全。
一直到寧小七寫完公文與案卷,外面也沒人敢再進來打擾。至於求情的捕役,昏倒就昏倒了,又沒死人。
寧小七出去,鎮令、羊捕頭等人皆老實等候在外。
“公文與案卷我都寫好,羊皮可是物證,莫要貪了。”
“至於侯捕快,我本想著此案完結讓你們放他出來。既然有人求情?
那就繼續關著。”
“你們鎮衙出個告示,將侯捕快之事如實寫出,徵詢全鎮人的意見。都同意放他出來,便可放他出來。莫要我知曉有人弄虛作假。”
寧小七拍拍腰間八神刀?
說道:“這把是御封尚方寶刀,皇族都可以斬。你們摸摸自己的脖子,看看夠硬否。”
說完?
寧小七上馬離開。
沒人敢說留寧小七在五羊鎮吃烤羊肉喝酒。
其實,事情本不必如此。
寧小七又沒說要治侯捕快的罪,更沒打算將侯捕快寫成狼妖的同夥。此事過後?
寧小七離開?
他們放人就是。寧小七隻是不願看到侯捕快這種人礙眼。
而那個捕役?
沒等寧小七寫完案卷就來求情,難道他就斷定寧小七會把侯捕快誣陷成狼妖的同夥?難道寧小七在他們眼中?
是那樣的人?
想要求情?
至少是看完案卷,發現寧小七陷害侯捕快?
他們再求情。
寧小七就是討厭這樣的人。業務不行,卻喜歡指手畫腳。偏偏?
許多這樣的人?
還在重要崗位上?
指揮、管理那些業務精幹的人。
前世?
他自己,還有他見過的許多行業,皆是如此。
真是悲哀。
這樣的情況,一旦遇到大災大難,就會誤事,就會害死很多人!
現在,寧小七就看看侯捕快,會不會恨那個為他求情之人。也許侯捕快不會恨,因為有人會說,他寧小七根本無意放人,所以才找了這樣的藉口。
這些都是小事,大事是那張羊皮!
醉眼朦朧識物提示,這張老公羊的羊皮,是羊妖化形為人時所蛻。這就是說,五羊鎮出了一頭已經可以化人形的羊妖!
此事只是推測,但寧小七還是寫在了公文中上報,同時也在案卷裡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