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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她緊緊貼在一起的感覺還真是不錯呢,所以兩個人一開始是練槍,但漸漸的,練槍就變成幌子了,都改練別的去了!

所以這一天的旅遊,兩個人感覺都非常不錯。

這一天晚上,一行人在野外宿營,紮了幾個帳篷,陳飛和楊希月一個,兩個人住一個帳篷,其他三對,一對一個,王俊傑等人和其他嚮導,也是兩個人一個。

晚餐主要以烤肉為主,幾個司機只跑出去一會兒就打回來了一些野味,主要是野兔和山雞什麼的,然後用最為原始的方法烹調,洗乾淨後糊上一層鹽巴,用錫紙包裹起來放在火堆裡烤,烤熟後,肉質鮮嫩,香味撲鼻,楊希月這些沒吃過野味的,每一個人都吃得油脂四溢,滿嘴流油,肚子都是滾圓滾圓的,像懷了孩子一樣。

夜晚,陳飛和楊希月一起躺在帳篷裡,陳飛伸手摟著楊希月,她則把小腦袋枕在他的手臂上,側身抱著他。

夜色如水,四周安靜,只有小蟲時不時發出幾聲叫聲,為單調的夜裡增添一些樂趣。

“哥哥。”楊希月輕聲呢喃。

“嗯?”

陳飛偏過頭看著她。

夜色濃郁,帳篷裡已經沒了光,黑漆漆的,只有星光和月光從帳篷的一些縫隙裡滲透了進來。

“哥哥,我好幸福。”楊希月呢喃著說,聲音柔柔的,鼻息輕輕地打在陳飛的側臉上。

陳飛用手捏了捏她的臉,輕聲說:“我以後會一直讓你幸福的!”

她沒再說話,只是把小腦袋往陳飛身上湊了湊,然後又往他懷裡拱了拱。

像只小貓咪一樣。

不一會兒她就漸漸地睡著了。

陳飛的唇角情不自禁地勾出一個幸福弧度,漸漸地,他也覺得眼皮沉重,不一會兒便也沉沉地睡了過去。

別的帳篷,也就是李輝楊群以及吳軍那三個帳篷,就沒陳飛他們這裡這麼平靜了,一會兒搖搖晃晃一會兒發出各種奇異的聲音,嗯嗯啊啊嚶嚶,還好,都不大。

王俊傑等人的帳篷則散落在他們四周,而且隔得較遠,至少也是五十米的距離,成保護之態把他們護在中間,不過那些人知不知道吳軍他們帳篷的異樣,陳飛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醒來時,大家都神清氣爽。

陳飛和楊希月也感覺不錯。

早晨的原始森林靜謐而深邃,淡淡的霧氣令得到處都瀰漫著一種神秘的氣息。

一行人吃飽喝足後,再次出發,不過這一次大家都不再開車了,而是步行,車子被停在一處沙灘上。

因為接下來他們要去的地方,只能徒步到達。

王俊傑他們負責帶路,負責幫大家背東西,負責保護大家的安全,吳軍他們則空著雙手,悠哉悠哉地走著。

陳飛則與別人不同,他拿了一把獵槍,帶了一把砍山刀,還背了一把高壓氣槍,看到什麼小獵物,或者也不需要什麼獵物,興致來了,就拿出來打上一槍,有時候他也教楊希月打上一槍,不過總的說來,楊希月對打獵這種事興趣缺缺,她最大的興趣是像個小跟班一樣屁顛屁顛地跟著陳飛,陳飛去哪兒她就跟到哪兒。

這一天的中午時分,一行人來到了山頂。

“今晚我們就在這兒宿營。”王俊傑告訴大家說。

大家都點了點頭。

這兒風景不錯,又是最高點,居高臨下,環視四野,人的心胸都忍不住壯大起來。

這裡不但可以打獵,而且明天一早還可以看看日出啥的,所以大家就都沒有意見,都同意了下來。

陳飛和楊希月去到了一邊,去了一條小溪所在的地方,楊希月把鞋子脫了,把腳伸進了清澈的河水裡,任憑河水沖刷著她可愛而又白又嫩的腳指頭。

如果剛來到這裡的時候,陳飛肯定是不會同意楊希月這麼做的,因為腳還是熱的,一下就把腳放到水裡,對腳不好,不過此時身體已經平靜下來了,所以陳飛也就沒有阻止,而是坐在旁邊饒有興致地看起了楊希月的小腳丫。

還別說,楊希月的腳還真的漂亮,腳型很好,而且面板白白嫩嫩的,像個小嬰兒的腳一樣可愛,腳指頭也很可愛,尤其是她的腳指甲上的那些美甲,五顏六色的,很好看。

“這應該就是有些人鍾情於腳的原因吧。”陳飛暗暗地想。

他知道有一些男的,不喜歡女人的胸,不喜歡女人的臉,就愛女人的腳。

此刻他終於理解了。

因為他也覺得小月的腳真的很可愛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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