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印度人民,你們的福報來了!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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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甫、顯思和袁睿各拿一個,還有一個歸朕,由大漢朝廷委派校尉或都護來治理。”
劉協的意思是在印度建立五個“諸夏國家”,四個“姓袁”,一個作為大漢朝廷的海外領地——殖民地嘛!當然得有“大漢印度貿易公司”的地盤了。
這塊地盤必須得在海邊上,最好就在日後的孟買、果阿一帶圈塊地。
這樣日後大漢的商品就能透過這塊海外殖民地,源源不斷輸入大印度市場。
當然了,劉協也不是要把印度一分為五,印度那麼大一塊次大陸,想要完全吃下來,沒有個幾百年是不現實的。所以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印度境內一定還會存在大量的婆羅門教土邦。
“在五大國之中,還要冊封一批小王,以分領五大國之地,並輔佐四大王和朝廷委派的校尉、都護,”劉協接著又說,“這批小王可以是歸順大漢的印度當地諸侯,也可以是在座的諸位!”
這可不錯啊!在座的“黃老爺們”一下都來精神了。
小王也是王啊!
哪怕只有幾個縣的封地,也能子子孫孫作威作福了!
“小王之下,再封公、侯、伯、子、男五級爵位,”劉協繼續說,“每一級爵位,都可以領有一定的土地人口,依照《漢禮.諸侯》的規定,可以層層封建,也可以由王公直轄低階的子爵和男爵。”
這下可是雨露均霑了!
跟隨袁家的,還劉協預備安排進入印度的黃老爺加一起最多也就一萬餘家五大國、十幾個或幾十個小國,再加上不計其數的公、侯、伯、子男這可都能安排上了!
“朕還想從印度的四個袁姓大王當中選出一個王當印度的眾王之王這個眾王之王可以終身任職,但不能將王位傳給子孫,死後還得重新由印四大王和五大國中的小王共同推選一個新的眾王之王。而這個眾王之王,類似於春秋時期是諸侯盟長,可以率領諸王之軍討伐不臣,也可以調和諸王之間的矛盾。”
劉協最後又說起了“選王”制。
這個選出來的“王”,當然沒有世襲的王那麼神聖而有權威,實際上就是個諸侯盟主,是很不利於集權的。但也有好處,選王可以照顧大部分封建主的利益。如果這個國家是外來封建主壓迫本地賤民的軍事共和制國家,那麼選王肯定是比較合適的。
在劉協的印象中,有著“悠久民主”傳統的歐洲,就曾經存在過不少“選王”國。這些“選王”國無一例外,都有著強大的封建諸侯,王權受到制約,很難建立集權,在進入資本主義時代後,一個個就都給幹碎了
“顯奕,”劉協說完了“選王”制,就微笑著問袁熙,“你覺得朕的這些主張如何?這第一任印度的眾王之王朕覺得你很合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