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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下,唯一的充值方式就是充話費,然後再透過花費進行充值……這裡面有個問題,那就是需要分出一部分利潤給通訊商。
現階段的網際網路盈利已經很難了,再給通訊商分一部分,多半要虧死。
所以直白點的說——
電子文字內容付費,暫時來說並不成熟,企業沒有經歷過,網際網路使用者也沒經歷過,誰都不知道行不行。
除此之外,唯一的盈利方式就是賣流量,進行廣告盈利。
大洋彼岸的科技強國,早就已經興起了全國網際網路時代,其中有幾家巨頭公司,他們採用的就是“廣告盈利”,賺的盆滿缽滿,公司剛一上市,直接就炒出了千億市值。
一堆虛擬的東西居然能價值千億?
這是令無數人都感到譁然、震驚的事情,而這也正是網際網路帶來的改變,一種全新的線下傳統產業推廣方式。
但——
那是大洋彼岸,一個科技先進、經濟發達、網際網路早已經邁入高速發展期的特殊生長環境。
而國內呢?
科技落後、經濟落後,網際網路剛剛開始發展,連一些成熟的生態軟體都沒有,甚至過半的國人都覺得這是騙人的東西,坐在椅子上敲敲鍵盤就能賺錢?這在國人的眼裡跟天上掉餡餅有什麼區別?
不勞而獲?
所有人都想不勞而獲,但大多數人又都非常“現實”,他們壓根就不相信這種東西存在,都不瞭解就覺得這是騙人的。
不只是普通國人這麼想,就連那些傳統生產企業的高管們,也都對國內網際網路抱有懷疑。
你要是讓他們掏錢在網際網路上做廣告,那迎來的必然是一番冷嘲熱諷。
所以——
廣告盈利的方案也是行不通的。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沒有一條合適的盈利入口,這也是困擾大多數軟體公司的難題。
許多遊戲廠商之所以不願意開發電腦遊戲,跟這個難題也有不小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