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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翻供?”
公訴方是檢察院的周唐如檢察官,她提出異議:“法官大人,被告的辯護律師誤導證人,丁四受到了威脅,但並非威脅他翻供,而是怕他翻供才做出了威脅舉動。”
法官採納,並警告:“辯護律師,請注意你的言論。”
郭學益換了個不那麼犀利的問法:“證人,是不是有人威脅你?”
丁四點頭:“是。”
郭學益不緊不慢地拆證詞:“你是從何得知是我的當事人在威脅你?”
“只有他跟我有仇,不是他還能誰?”
“也就是說,你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威脅了你。”
丁四啞口無言。
“那我是不是可以做出假設?”
郭學益開始誘導性假設,“假設威脅你的另有其人,目的也是為了讓你改口,從而說出對我當事人不利的言論,這樣一來,受益人是誰呢?”
風向逆轉,不僅把徐伯臨摘出去了,還丟擲了徐伯臨有可能被某個受益人陷害的前言。
再一次感嘆,某些律師的嘴,人間的鬼。
丁四急了,梗著脖子說:“不是,就是徐伯臨。”
郭學益不慌不忙:“好,就假設是我的當事人當初指使你破壞了剎車,那麼在你已經入獄的情況下,還去威脅你,讓你產生危機感,讓你反咬一口,試問會有這麼蠢的人嗎?趕著上去自爆。”
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的反應偏向了徐伯臨。
郭學益總結:“假設根本不成立,我的當事人也沒有指使你慫恿一號被告溫照芳,而做出破壞剎車的舉動。”
丁四哪裡說得過律師,只會吼:“他有,就是他讓我破壞剎車的!他給我轉過賬!”
“我當事人給你轉的錢是讓你監視他的妻子溫照芳女士,原本只是夫妻不合,可沒想到有心人會利用這一點來構陷我的當事人。”
最後,郭學益做出關鍵性質疑,“證人,你怎麼能證明不是你受到了他人威脅而來誣陷我的當事人?你又怎麼能證明我的當事人指使過你?你都不能證明。”
郭學益拆完證詞,面向法官和陪審員:“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證人丁四有過兩次前科,採納他的證詞之前,還請考慮證人的品行問題。”
完美拆招。
這裡提一下郭學益,他是刑事案件的常勝將軍,一張巧嘴打遍天下。
溫照芳和徐家車禍案先告一段落。
公訴方的檢察官周唐如起身,她辯護方向的第一個重點是二十五年前的肇事逃逸案。
“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兩次對徐檀兮小姐痛下殺手,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這麼容不下她?就算不是原配所生,也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
徐伯臨的律師郭學益反駁:“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徐伯臨先生並沒有兩次痛下殺手,這莫須有的罪名還沒有定論,公訴人以此做出的任何推斷都是不成立的。”
法官敲槌,警示公訴人。
周唐如只是先丟擲案件的因果而已,她並不著急:“這裡有兩份親子鑑定。”
書記員把鑑定報告呈堂。
周唐如發言:“第一份是徐檀兮小姐和祁栽陽先生的親子關係鑑定,結果證明兩人是父女關係,也就是說,徐檀兮小姐並不是二號被告徐伯臨先生的私生女。而祁栽陽先生,是二十五年前一樁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家屬。”
案子很複雜,周唐如故意把語速放慢:“上個月十七號,警方在徐家墓地挖出了一具女屍,徐家似乎想隱藏什麼,墓碑上沒有任何刻字。法醫從屍體上提取到了dna,從而確認了這具女屍的身份。”
周唐如說明了人物關係之後,才慢慢引出案件:“二十五年前,滄海路發生一起車禍,肇事司機逃逸,被撞車輛上有兩位受害人,司機和一名孕婦,司機當場死亡,孕婦卻不知所蹤。”
照片都透過放映的方式呈堂。
周唐如繼續:“徐家墓地裡的女屍正是當年失蹤的那名孕婦,也就是祁栽陽先生的妻子洪苓儀女士,dna鑑定結果表明,徐檀兮小姐和肇事逃逸案的受害人洪苓儀女士是母女關係。”
她丟擲問題,“車禍逃逸案的受害人為什麼會出現在徐家呢?”
徐伯臨是這個案子目前唯一的嫌疑人。
鋪墊的差不多了,周唐如開始還原案件:“二號被告徐伯臨當年違規駕駛,造成了受害車輛的駕駛司機當場死亡,因為孕婦看到了他的臉,他便將重傷的孕婦帶離了案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