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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狼一直只存在於傳說之中,而且大部分人並不相信有這個物種,畢竟,遊吟詩人的詩歌傳唱的是那樣離譜。
他們是這樣傳唱的:
森林之王森林狼,眼如燈籠身如房。
吃鹿吃熊森林狼,人見了會投降。
成群結隊森林狼,長城以北稱霸王。
若是惹了森林狼,把你村落都屠亡。
詩歌膾炙人口,口口相傳,當然,這些東西只有小孩子會信,狼這個物種不稀奇,偶爾在村口,都能發現狼的身影,只要聚集三五個人,就能嚇跑它們。想要屠滅村落,那是永遠不可能的。
人類是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物種,這才是一個成年人應該有的認知。在一些智者的眼中,那遊吟詩人傳唱的詩歌只是渲染恐怖,起著警示人類遠離森林的用罷。
關於森林狼詩歌的結尾,還有一句更為離奇的警句:不要說森林狼的壞話哦,因為他們是聽得懂人語的
抹雲草,抹花藤。
在短短的一個小時的時間裡,皮克的面前,就擺滿了這兩種植物。
這至少有數百枝吧!
三十來只森林狼就像教室裡上課的小學生一樣,整整齊齊地排成好幾排,一個個眼巴巴地看著皮克。
感慨了一下森林狼的效率後,他迅速把那些植物收集到了一起,然後撿起來一塊拳頭大的石頭,一頓猛砸,淺綠色的汁液從抹花藤裡面流了出來,抹雲草伴著那汁液也被砸得稀碎。
砰砰!砰砰砰!
伴隨著一段極富節律的石頭碰撞聲,皮克很快就收集到了一份粘稠的固液混合體,把這混合體塗抹在外傷處,會比碾成粉末儲存了無數天的藥粉效果好無數倍,小時候在森林邊緣伐樹,他的父親這樣告訴過他。
砰砰!砰砰砰!
為了預備不時之需,他又猛砸起來。
但是!
一個問題又出現在了他腦子裡。
那兩柄長槍怎麼拔出來?
那兩柄長槍有三米的長度,重量極沉,想要拔出來不知道得使多大的力氣。
而且狼王此時處於昏迷狀態,但凡它突然甦醒,看見皮克在它後面動手動腳的,還不直接一口把他給滅了啊?
皮克猶豫良久,看見了一個巨大的身影從洞口處走進來,正是頭狼回來了。
只見它的一隻腿瘸瘸拐拐的,前肢似乎有一處咬傷。
而它的嘴裡拖著一隻巨大的蟒蛇!
金香蟒!
黃金色的面板,拳頭一樣大的蛇頭,皮克之前被它咬了一口,激發了身體裡“他”的甦醒,他永遠也忘不掉那
天晚上驚險的一幕。
只見頭狼抓來的金香蟒更為粗壯,都趕上皮克的小腿粗了,長度粗略估計能達到驚人的四米!
假如皮克那天晚上遇到這種級別的金香蟒,給他十條命也不夠用的。
那長長的身子滿是血跡,上滿布滿了巨大的咬痕,被頭狼咬在嘴上拖著,沿途一片血跡。
那些森林狼小弟默默地讓開道路,一副見怪不怪的模樣。
走近,皮克才看見金香蟒的頭已經沒有了,想必是被頭狼給咬斷了。
頭狼的腿受了不輕的傷,它的前腿血肉模糊,正不斷地流著血,可以想象它在之前經歷了怎樣艱難的戰鬥。
很快,山洞裡,瀰漫起來一股濃重的香氣。
森林狼這種生物已經不能用具備靈性來描述了,此時就算有人說它是比人類更高階的物種,皮克都不會反駁的。
有治療外傷的聖藥抹花藤與抹雲草,再加上有著神奇功效的金香花,皮克沒有理由不試上一試了。
具體步驟應該是等待金香花開放,然後拔出狼王身上的長槍,再把磨好的“金瘡藥”塗抹在狼王的傷口處。
就這麼辦。
他儘量用著很慢的語速跟頭狼解釋了一下:“我們需要找一處地方,把這條金香蟒埋起來,等第二天開出金香花,我們再去救狼王。”
“如果你能聽得懂,就帶著金香蛇,我們先出去一下。”
他示意頭狼跟著他走出山洞。
頭狼明顯聽懂了他的話,它回頭看了一眼沉睡的狼王,咬著金香蛇,同皮克一起走了出去。
洞口不遠處,大黑腳在一處巨石旁走來走去,它已經在這裡等了一天了,不斷左右徘徊著。
如果皮克在天亮之前還沒有出來的話,自己就先回去,它是這樣告訴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