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為組織添磚加瓦是吾輩應盡的職責!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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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資訊??
哦對,想起來了。
當時琴酒為了給朗姆穿小鞋,受了重傷,這件事是boss的決定,然後他發的資訊。
……這麼看來,宮野明美還真的……天真?
她真的不知道這是那位先生親自發出來的命令嗎?
還是她覺得,既然那位先生這樣說了,那就會做到?
笑話,攻肆都見過那位先生反覆橫跳多少次了。
再者說來,如果烏丸財團的掌權人真的這麼“和善”的話,從最開始就不可能成為掌權人。
更何況組織的事情向來是秘密,攻肆自己都沒抱過順利退出組織的希望。
……雖然原因其實是他覺得組織還挺好的。
一方面可以“光明正大”的殺人放火無惡不作,出了事,只要不是犯到紅方眼裡的事,組織都能解決。
吃了虧,隨隨便便就能帶人找回場子。
代價僅僅是給組織工作而已。
另一方面,組織的員工福利還是不錯的,——看他就知道了,沒有哪個公司樂意讓員工自己開個集團的,只有酒廠會這麼幹。
代價僅僅是受組織監管而已。
最後,只要出任務,基本什麼都可以讓組織報銷,光明正大“轉移公司財產”都沒人說什麼。
上哪去找這麼“人性化”的公司?
代價僅僅是不被組織信任而已。
在外工作,跳個槽都可能被老闆以“我對他這麼好,居然這麼忘恩負義”的理由領盒飯。
在組織工作,只要不背叛組織、不洩露情報,組織甚至不管你在幹什麼。
哪怕兼職了無數份工作,組織都不會隨隨便便蝦仁,上哪還能找到這種好事?
這是什麼慈善組織啊!(捧心)
攻肆想了想給人洗腦的話術,堅定的點了點頭。
沒錯,就是這樣。
組織簡直是個良心企業,除了需要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幹活、員工通常不幹人事、做事十分囂張且並不合規等等外,基本沒有黑點。
啊!
為組織添磚加瓦是吾輩應盡的職責!
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