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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鬧的咖啡廳裡,滿是血腥的味道。
徐秋凡默默地放下喝到一半的咖啡,眼角有些抽搐。
程海的行事風格,還是太暴戾了些。
果然不該放任他學習死靈巫術。
藝術家的笑容早已消失,聲音顫抖。
“你作弊了……”
“怎麼?你不是說可以隨意檢查嗎?我這不還沒解剖嗎?”
程海向藝術家展示了創口,其中一隻手的斷面上,血肉正在微微地蠕動著,那是食屍鬼特有的自愈能力。
藝術家畢竟擅長的是偽裝而非科學,想要把人類改造成這樣,難度還是太大了些。
“混蛋!我是讓你觀察,而不是破壞我的作品啊!”
如同昨日的冒牌貨一樣,藝術家被程海的舉動氣得雙眼發黑。
“好嘛好嘛,別生氣,剛才你也沒跟我說清楚是不是。”
破天荒的,程海竟勸起了藝術家來,“要不我們這局不算,換成我出題,我們再賽一場?”
“你?”
藝術家抬起頭來,面色稍有緩和。
“對。”
程海笑著說道:“聽說你擅長偽裝和隱匿,我讓你先跑二十分鐘,找個地方躲起來。然後我去找你,限時十分鐘。一共三輪,只要你有一次沒被我找到就算你贏,如何?”
“讓我先跑二十分鐘?”
藝術家瞪大了眼,彷彿聽到了荒謬無比的笑話。
這個小子是在輕視他嗎?
“嫌短?要不三十分鐘也行。”程海繼續道。
“十分鐘就夠了!”藝術家氣道。
“別說我欺負你,我們一人退一步,十五分鐘。”
程海平舉雙手,看起來和潑婦買菜一樣。
藝術家還想說什麼,卻見程海看了眼手機,像趕孩子一般催促道:“開始計時,跑跑跑,快跑!”
藝術家快窒息了,身體卻不由自主地跑了起來。
鬥嘴鬥不過,那就在賭約裡贏下來。
他曾在惡魔的眼皮底下傳過教義,在幾百聖教騎士團的圍剿下逃出生天。區區一個初出茅廬的巫師,竟妄言能三次將他抓住,簡直是異想天開。
他一定要程海瞧瞧什麼叫逃跑的藝術!
不動聲色地觀察著後方,確認沒有人在跟蹤之後,藝術家在和一個路人擦肩而過時,身影忽然消失。
再出現時,他已經換了一副面孔,身上的大衣也變成了一套淡藍色的運動外套。
如果不是上帝視角,恐怕也沒人能夠把他給認出來。
但這還不算完,他走進了一家服飾商店,變魔術一般順走了許多東西,隨後找了一個單獨的房間。
嘩啦。
細碎的聲響渾然散落,木質的桌面上,香水、口紅、畫眉筆,應有盡有。
藝術家飛快地換好了衣服,坐在一面鏡子前鼓搗起來。
片刻後,藝術家重新站起,變成了一個身姿婀娜,外嬌裡媚的時髦女子。舉手投足間,都透著一股嫵媚之意。
“呵~”
藝術家嘴角一揚,劃出了一個美麗的弧度。
此時就算是程海站在她的面前,恐怕怎麼也沒法將他和原來那個老店長相提並論吧!
什麼叫做藝術?
這tm的就叫藝術!
朝鏡子拋了一個媚眼,藝術家又對著自己的翹臀拍了一巴掌,扭著纖細的蠻腰,滿意地離去了。
他,不對。
她的目的不是別處,正是甜心咖啡館。
你程海不是很能嗎?
我就坐在那裡,等著看你尋找大半天而不得的那種挫敗感。
抱著這樣的想法,藝術家在路邊買了一杯奶茶,捧著一本小說,坐在了咖啡廳外的一張公共長椅上。
在古柳街,曾有那麼一個約定俗成的潛規則。
寂寞的女生時常會到這邊找一個位置坐下,故作矜持地假裝在這裡看書。若是她的手邊恰好擺著一杯紅杏坊的相思奶茶,不過多久,就會有甩著車鑰匙的青年上前搭訕。
如果剛好看的對眼,夜晚也許就會變得非常的不可描述。
這個現象雖然曾經被嚴打過,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也就故態復萌了。
所以,藝術家這一舉動,可以說是相當的有獻身精神了。
光是這不到五分鐘的等待時間,已經有七八個男人鎩羽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