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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儉果然是樂天作派。李信雖然苦笑不已,不過卻心中卻是敬服。

好在此地雖然是荒山野嶺,人跡罕至,但或許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兩側的野林子裡竟然還有頗多野味。李信派了兩隊禁軍去打獵,讓他們比賽誰抓到的獵物多,多的那一邊今天晚上就可以破例喝酒,不用值夜。

此言一出,禁軍們都歡呼起來,爭相報名要去加入打獵的隊伍當中。最後無奈,只能靠禁軍的長官自己去挑選——按照禁軍的規矩,這一路上是絕不可能喝什麼酒的,除非是到了突厥那邊,才有可能稍微放鬆一下。

看著兩隊禁軍歡天喜地地出發,唐儉忍不住看了李信一眼:簡簡單單的一場小比賽,微不足道的一點小獎勵,就能充分地調動起部下的積極性.....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更為難能可貴的是,李信提出這樣的方案根本就沒有經過思索,彷彿是本能地做出了罪有利於結果的判斷。這種天賦是極其難得的,絕大多數人都得在朝堂上摸爬滾打多年,才逐漸摸索出這樣隱隱約約的門道。

大約過了一個多時辰,便有一隊禁軍帶著獵物回來了。

那是一頭野豬,顯然已經死了,用長矛從頭穿到尾,兩個漢子扛得氣喘吁吁,少說也得有個三百斤重。

李信和唐儉看得直笑。

“早就聽說楚王殿下擅長庖丁之藝,不知道今日我......”唐儉看了李信一眼道。

李信笑道:“唐伯不用暗示我。今天保管讓你嚐嚐我的手藝。去,幫我去車上拿個香料。”他下意識地用手肘碰了碰身旁的竇梁。

竇梁聳聳肩,非常順從地就走到車邊將一袋香料翻了出來,似乎絲毫不記得自己前幾天還是個“桀驁不馴”的刺客來著。順帶一提,雖然一整袋香料聽起來挺多的,但這畢竟也是一整頭豬,還是未經閹割的野豬,料理起來不容易,需要很多香料來掩蓋它本身的腥味。

李信正指揮軍士將野豬肢解,去除內臟,切成合適的塊時,另一隊禁軍也回來了,帶的是一頭小鹿,看樣子倒是鮮嫩美味。

兩隊禁軍一見面,互相笑著開始讚歎對方的運氣,倒是沒有多少火藥味。畢竟是兩口酒而已,不至於讓這些常年在一起的軍士們傷了和氣。

雖然說小鹿的肉顯然更鮮嫩,而且腥味也更少更好吃,但是按照軍營裡的評價標準,野豬毫無疑問是更勝一籌的獵物。正所謂一豬二熊三老虎,這裡的豬說的就是野豬。能夠制服野豬,那才彰顯男子的英勇。

所以,今天這個喝酒的名額也就自然而然地歸屬於獵回野豬的那一隊。

至於李信和唐儉嘛,嘿嘿,那是特權階層,喝兩口酒算什麼?將來到了突厥,突利可汗還得請他們倆喝酒呢。

營地正熱火朝天地準備著晚飯,竇梁卻突然抬頭往某個方向看了一眼,隨後很隨意地轉向李通道:“我去撒個尿。”

李信顧不上他,隨意地擺了擺手,道:“記得趕緊回來。”

竇梁點點頭,慢悠悠地往不遠處一個黑暗的角落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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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百年一輪的封龍棺之日,親媽為給哥哥續命強行借走我七十載陽壽。我大難不死被養父撿回去相依為命,卻不料十五歲那年,血月當空,鬼花勾魂,我暴斃在荒山野嶺。父親為助我起死回生,召來全村人為我舉辦了一場無聲的婚禮。自那以後,我就有了一位看不見的鬼夫君——後來閨蜜公司研發出一款大型劇本殺遊戲,我被選中扮演鬼新娘。未想在刷劇情時無意撞上髒東西,還被那神秘男鬼給按在牆上佔盡便宜。自那以後我身畔便邪事頻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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