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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女人,不論多麼高傲的女人,陷落愛情後,便成了傻子,男人說的都會聽,男人說的都會信。
林夏便是傻子。
“你知道嗎?你穿旗袍的樣子真美。”
當李改說完這句後,林夏的衣櫥裡便有穿也穿不完的旗袍。長的,短的,深色的,淺色的——李改最喜歡一件綠底,繡了杜鵑,滾了一道道金線,袖子拐了紋路的。
他說女人味十足。
的確很有女人味,尤其是林夏抽菸的姿勢,穿著旗袍,抹暗紅色的唇,風姿綽約地靠著沙發,像極了民國時期的貴婦人。
李改會在此時給她拍各種各樣的照片。
很快便過了一個月。
一月後便是林夏的生日了。
自好幾天前開始,林夏便期待時間快一點,像是等不及了似的。她一日日地撕扯一本老舊的日曆,一張一張揭落,數著日子的期盼。
終於到了。
但,她收到的,不是浪漫的玫瑰,亦或昂貴的香水。而是,一個女人和李改的爭吵。
當時她站的比較遠,看不大清女人的臉,亦聽不到兩人的對話。但肢體動作表明是在吵架。
李改有女朋友,亦或是妻子?她成了小三?
不,不,不——
林夏拼命地找一個別的可能,但,絞盡腦汁卻找不到。
她失魂落魄地回去了。
晚上,接到李改的電話,林夏猶豫要不要接聽。思考太久,電話掛掉了。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她完全沒有主義。
正失落,門被人敲響。起身,開門,是李改。他站在門口,一臉焦急,還帶了疑惑:“怎麼了,不是說好晚上去看電影給你慶祝生日嗎?為什麼你連電話都不接?”
林夏有幾許猶豫,腳步卻不自覺把李改帶了進來。她走到沙發坐下,摸起桌上的“壽百年”,打出一根紅色的煙點上,吸了兩口:“我今天看到你和一個女孩在吵架,她是誰?”
李改一怔,旋即反應過來,露出一個笑臉:“原來如此,你生氣了?”
林夏很想罵他,亦很想打他。但最後卻是沒骨氣地別過臉,不敢看他。
“傻瓜,你誤會了——”戀愛中,總有一句讓女人無法抵抗的話,亦或是為人擺佈的外號:丫頭,小豬,傻瓜……
林夏三十歲亦“不落俗套”。
“那是我前女友。”李改解釋,講兩人早就分手了,是在見到林夏的一星期前。李改說其實自己暗戀了林夏很多年,那個女孩和她有幾許相似,故而被視為替身。但,經過時間洗禮,李改發現,最愛的仍舊是林夏。
他們選擇分手。
分手後,女孩不知自何處知道林夏這個人,並揣測到幾分,特地前來和他辯白。
這便是前因後果了。
“對不起,我是不是很傻。”煙差點沒拿穩,林夏心如鹿撞。她信了李改的話。
為何不信?她深愛李改,便是謊話,只要說的動聽都願意相信——人總是先騙了自己,再被別人騙。
兩人即刻和好如初,甚至勝過從前——從生到死可以是一眨眼,從懷疑到堅信亦可以是一瞬間,只看對方怎麼擺佈。
自欺,欺人
最美好的,往往是最可怕的。當一件華麗外衣被扯下,露出的可能是醜陋不堪。
那個所謂的前女友,來找林夏了。
當時林夏正在公司上班,打一份檔案。忽而,一名同事進了她的辦公室:“林經理,有一個女孩說是你朋友,找你有事。”
林夏疑惑,蹙眉問道:“誰?”
同事搖搖頭:“不知道,她現在在外面等你。”
林夏點頭,同事走了。爾後,起身自椅子上站起,準備出門。但,動作太急,不慎撞落桌上的照片,系她與李改的甜蜜合照。
當林夏走到公司前臺時,那女孩正坐在椅子上。見到林夏,她面無表情地起身,走了過去。
“你是?”
“你是林夏吧。”她沒有自我介紹,只直截了當一句。
林夏點點頭,疑惑更濃。
“我們找個地方談談吧,我有一些事情想對你說。”
林夏望著女孩,最終答應了。
地點選擇公司附近的咖啡廳,她和李改經常約會的地方。坐的亦是常做的最後面靠窗的位置。
點的亦是兩人最愛的卡布奇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