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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看向沈怡,冷笑莞爾:“你說你當我是最好的朋友,可你在我面前的炫耀卻讓我無比痛心!”
沈怡表情一抽:“我從來沒有炫耀,只是想和你們分享——是,我承認我並不過你,可我沒有那麼無恥,我不會勾引自己好朋友的老公,更不會狠毒的殺死自己丈夫!”
赫然一驚!
她知道,她知道,她怎麼知道?是沈竹說的?不,不可能,他亦是同謀,也要坐牢……一時間,思緒百轉,花花無法反應過來。
“我可以把這些告訴警察,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走吧,永遠不要讓我看到你……”沈怡轉過身,留下一個危險的背影。
她忘了,一個連肌膚之親都可以殺害的女人是多麼危險。
花花猛地自地上抄起一根木棍,狠狠地砸向了沈怡的頭——殺人滅口,死人不會說話,這是最保險的方法——
沈怡連哼都沒哼就倒在地上了。
望著不知死活的沈怡,花花顫抖地走了過去,吃力抱起她仍舊溫熱的屍體,從樓頂丟了下去。
一聲響,她支離破碎。
做完,花花揣想地坐在地上,閉上眼抬著頭。忽而,有人出現在她面前,是沈竹。
花花睜開眼站了起來,欲要開口卻忽的被沈竹掐住脖子。花花死命掙扎,欲掙脫,求個明白。
忽而,她看見顧琳帶著笑出現在沈竹的身後。她猛然懂了一切,但,太晚了,她被沈竹推了下去。
下墜地很快,落地時很諷刺——她跌在了沈怡身上,一同成了一團爛肉,腸子、骨頭都黏在一起,還有白花花的腦漿。
就連斷開的手腳,都好似抓在了一起——
她們再也分不開了。
顧琳與沈竹從樓上仰望下面,帶著滿足笑容。爾後,沈竹看向顧琳:“走吧。”
顧琳點點頭,兩人離開了。
5
嫉妒是最猛烈的毒藥,最嫉妒沈怡的並非花花,而是顧琳。
自一年前她離婚便嫉妒沈怡。大學時她和花花是一對校花,花花清純她嫵媚,女人味十足,無數男生追逐,似明星一般。
但,論及婚姻,她是失敗者。
從那刻起,她便開始勾引沈竹,併成功上手。兩人關係愈演愈烈,打算結婚在一起。然而,沈竹卻又糾結離婚,怕分家產。
兩人合謀想了條毒計——借刀殺人!
花花是刀。
沈怡性格大方,時常與兩人分享,不計較金錢。顧琳便利用這點,以言語誤導花花,讓她以為沈怡是在炫耀,激起她的嫉妒。
爾後,又讓沈竹勾引花花,讓她做沈竹情婦——她會上鉤,沈竹太出色,樣樣拔尖。
花花中計。
當兩人感情漸濃,欲仙欲死時,顧琳故意將一切告訴鄭楠,誘他捉姦——她與沈竹算計的很好,當天殺死鄭楠,使得花花與沈竹綁更緊,無法分離。
但,最順暢是花花自己動手——
待一切水到渠成,兩人更加明目張膽時顧琳再把一切告訴沈怡,包括花花殺死鄭楠的這件事——她隱瞞了一些,又添油加醋,講是花花獨自完成,並不慎噩夢中說出。
沈怡果然上鉤,氣的發狠。顧琳再勸解,說是花花犯賤,要她以此要挾——她太瞭解沈怡的性格,她是上等棋子。
同樣,顧琳亦十分明白花花會如何——是的,殺人這種事沒人能夠擔當,殺了一個便不怕再殺一個——
她為了保密一定會殺了沈怡。
待她把一切做完,顧琳再與沈竹一道出現,將花花推下樓頂,偽造成二人打鬥不慎跌樓——反正死無對證。
兩人果然按照他們的計劃行事。
爾後,顧琳是贏家。
她自三個月後嫁給了沈竹,做起了闊太太。
但好景不長,沈竹又有了別的女人,是一個比她年輕漂亮的女生。兩人打的火熱,只當顧琳看不到——
顧琳亦因此和沈竹爭吵過,但沈竹態度強硬,語氣逼人,神情倨傲:“你自己就是第三者,害怕我再找一個麼?放心,你和我做了那麼多事,我不會不要你,你永遠是我老婆,只要你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一語命中,顧琳不敢離婚,怕失去一切,更無法要挾,她是幫兇。
自此,顧琳便成了沈竹圈養的“寵物”,聽之任之,做起了擺設。甚至連哭泣都不敢讓沈竹看到,怕他不高興——
是她自己葬送了自尊和友誼,因了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