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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很是清丈出來一批之前被瞞報的耕地。現下朝廷手中掌握的耕地數量,從之前的四百多萬頃,增長到了七百多萬頃,這一系列舉措,有效地減輕了老百姓肩上的沉重負擔。當然,即便是如此,農民們所要承擔的賦稅壓力,也要遠遠超過市民,日子過的也不如市民舒服。
&esp;&esp;就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就行,這個時代,農業稅的比例是多少呢?在洪武年,一畝地大約要交三鬥到四鬥左右的皇糧國稅,而在這個年代,無論是耕作技術還是施肥手段,以及其他的跟種地相關的那些手段技術,都比後世相差甚遠。一畝上好的水澆地,畝產量能夠達到八斗九鬥,就算是非常不錯。能達到一石,那就已經是駭人聽聞。
&esp;&esp;當然,蘇湖地區的一些高產稻田,不在此之列,那樣的田地,畢竟少見。
&esp;&esp;這個賦稅比例,幾乎就佔了農民們收成的一半左右。後來到了萬曆年,這個比例下降了,一畝地的賦稅,大約只要一斗。但這是皇帝定的,是朝廷定的標準。在大明朝,尤其是在大明朝的基層,上頭定的標準是什麼,那是全然不作數的。
&esp;&esp;在明朝徵收糧食稅的過程,淋尖踢斛之類的手段,那都是再尋常不過的了。經過層層官府,層層累加,落到農民頭上,基本上每畝地,還是要交個兩三斗的樣子,這基本上就佔了農民收入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