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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圖爾市出發,一路北上的埃德蒙,很快進入到了被英格蘭人佔領的諾曼底地區。

早在1346年時,隨著法蘭西在斯魯伊斯海戰和克雷西會戰慘敗,最富庶的整個法蘭西北部地區,就變成了英格蘭人的領地。

英王愛德華三世,將這些土地,分封給在戰鬥中英勇殺敵的貴族們,以期能夠用久佔據這裡。

至此,諾曼底和加萊地區,就不得不改旗易幟,成了別人家的地盤。

本來,他對這兩個非常富庶的地區,毫無任何想法,因為目前實力不濟,沒有強大的海軍,無法與英格蘭的五港同盟對抗,更別提得到制海權了。

所以,即使利用先進的火器和戰術,順利攻破了諾曼底和加萊的城堡,擊潰了駐守的英軍,佔據了這兩個富庶的地區,也沒法兒解決來自海上的威脅。

只要英格蘭人願意,他們隨時都能選擇在埃德蒙防守薄弱的地方登陸,就像埃德蒙在布列塔尼戰役中那樣,透過不斷地襲擾埃德蒙的常備軍,來取得整場戰役的勝利。

畢竟,距離這兩個地區一個海峽之隔的,就是英格蘭島,依靠五港同盟的船隻,英格蘭人可以出入自由。

事實上,五港同盟的海軍實力,在當時的歐洲來看,並不是不可戰勝,隨著氣候洋流的變化,這五個重要的港口,面臨著被泥沙阻塞的麻煩,從而導致海港的水域不暢,經常發生船隻擱淺的狀況。

按照歷史程序來講,直到1588年英國海軍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之後,他的海軍才真正登上了歐洲海軍的巔峰,現在距離1588年,還有231年。

隨行的安茹公爵路易一世,第一個發現了被農奴們佔領的魯昂市,他興奮地騎著戰馬,來到埃德蒙的身旁道。

“尊敬的親王殿下,您快看吶,前面就是原諾曼底公國的公都魯昂市了,按理來說,它應該也是諾曼底親王國的國都,這兒氣候溼潤,擁有著美麗的海峽風光。

而且土地非常富饒,可以種植對土地十分挑剔的小麥,每邦尼爾的產量,也比法蘭西其他地區要高出兩三成之多,只可惜它被可惡的英格蘭人奪走,現在又被那些骯髒下賤的農奴佔領,您一定要將它奪回來才行!”

安茹公爵路易一世是法王約翰二世的次子,攝政王查理的弟弟,他在參加普瓦捷會戰的時候,因為性格懦弱,見勢不妙之後選擇了逃跑,幸運地躲過了被英格蘭人俘虜的命運。

他的老爸約翰二世卻被英格蘭人俘虜,1360年時,攝政王查理與英王愛德華三世簽訂了不列丁尼條約,因為法國贖金不夠,他作為交換約翰二世的人質,被抵押給了英格蘭。

不過,這哥們可能擁有一個隱藏的逃跑天賦,被迫去倫敦當人質後,在法國沒有繳清贖金的情況下,又成功地逃回了法國。

憤怒的約翰二世認為這個兒子毫無騎士精神,丟進了瓦盧瓦家族的臉面,居然主動回到倫敦當俘虜,直到病逝也沒有回來。

埃德蒙當然熟知這段有趣的歷史,他也知道,這次攝政王查理派他跟著自己,就是為了鍛鍊膽識,能像一個真正的貴族那樣,勇敢地在戰場上與敵人搏鬥,而不是見勢不妙便拔腿就跑。

所以,他看著這個鼻子很大,白白淨淨的小胖子,認真地點點頭,決定跟安茹公爵開個玩笑。

“噢……您說的太對了,尊敬的公爵先生,正好此行我攜帶了克虜伯巨炮,經過一些簡單的升級,它現在的射程接近三公里,不如就由您來負責指揮炮兵營,展開首場攻城戰吧?”

安茹公爵立刻搖晃著肥碩的腦袋,自來卷的淡金色披肩秀髮,隨著腦袋來回搖擺,看上去非常有趣,他用畏懼的語氣道。

“哦不不不,尊敬的親王殿下,看在上帝的份兒上,您還是親自來操作這個可怕的火炮了,它的聲音簡直比惡魔的吼叫還要嚇人!”

埃德蒙皺起眉頭。

“公爵先生,控制火炮可是最安全的事情了,你連敵人的面都不用見到,就能把他們全部幹掉,我可答應過攝政王殿下,必須要讓你參加戰鬥!”

安茹公爵連忙決絕道。

“攝政王殿下之所以會把我派到您的身邊,正是因為您驍勇善戰,從來不打敗仗的緣故,否則我早就躲進奧爾良市郊區的城堡裡面睡大覺去了,怎麼可能騎著戰馬跟您出征呢!”

埃德蒙並不討厭這個誠實的膽小鬼,相反還非常喜歡他的直率,因為詭計多端的高階貴族裡面,他就是一股罕見的清流。

跟他相處的時候,不但不需要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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