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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阿爾貝家族,順理成章的成了貴族圈的笑柄。

這次他偷偷從家裡跑出來,就是為了抵抗英軍的侵略,打算用鮮血和生命,在戰場上洗刷家族的恥辱。

面前的這個中年人,是家族中唯一的一名騎士傑拉爾·伯恩,他作為自己的搭檔上戰場。

所以,他很快振作精神道。

“傑拉爾先生,我的武器和護甲呢?”

傑拉爾指著身後的木箱子。

“都在裡面呢,趕緊換上!”

馮銘點點頭,開啟箱子,見裡面果然裝著傑拉爾從黑市上買來的衣褲、鎧甲和長劍。

他大致掃了一眼,就認出它們是騎士標準的武器裝備,,便迅速脫下身上的衣服,開始更換行頭。

透過鋥亮的鐵劍劍刃,他看見自己烏黑的短髮,被一頭金黃色的飄逸長髮取代,英俊稚嫩的臉龐上,長著高高挺立的鼻樑,搭配著淡藍色炯炯有神的雙眼,大概僅有十五歲的模樣。

這下好了,我變成純正的法國人了,而且還是個貴族,這樣就不會被當成異教徒,投進火裡面燒死,或者被掛在樹上吊死了,而且我們既有身份又有封地

馮銘頓時在內心中開心地自言自語。

畢竟,在黑暗的中世紀,沒有一個良好的出身和背景,別說是混出什麼名堂了,說不定連小命都有可能不保。

很快,馮銘就換裝完畢,他也進入到了埃德蒙德·阿爾貝的角色之中。

14世紀的法蘭西,騎士是貴族最低的一級,按照規定,不能世襲,大部分都沒有封地,只能依附於男爵和子爵等爵位更高的貴族身邊。

再加上經濟拮据,他穿的胸甲、腿甲和脛甲等護具,都是由生鐵製造而成,工藝十分粗糙,邊緣處有很多刮手的毛刺,還有不少地方都生鏽了,如果收廢鐵的看見了都會直搖頭。

埃德蒙按照大腦的指示,戴好頭盔,拉下面甲,掄起沉重的鐵劍,在空氣中奮力地揮舞了幾下。

雖然只勉強完成了左右劈砍,直面衝刺等基本的動作,可也在不怎麼透風的頭盔裡面,累得差點喘不上氣來。

他感覺,這身笨重的鎧甲,極大地限制了四肢的活動範圍,還因過重的重量,影響了身體的靈活性。

傑拉爾牽著一匹瘦馬,停到埃德蒙的旁邊。

“大人,咱們的錢只夠買這匹挽馬了,它雖然奔跑的速度慢點兒,可勝在耐力強,能載著您去河谷裡,為您節省寶貴的體力。”

看來貴族的前面,加了落魄兩個字,的確是有點太了慘啊!

埃德蒙在心裡喃喃自語,然後苦笑著點點頭,在傑拉爾的攙扶下,勉強爬上了挽馬。

傑拉爾頭前帶路,兩人朝著河谷的方向走去。

埃德蒙在穿越前,只在遊樂場裡面騎過幾次馬穿越後,也因為家道中落,養活不起戰馬,所以幾乎沒有任何騎馬的經驗。

才走了二十來分鐘,他感覺渾身的骨頭都快要散架了,儘管沒有了二陽康復的虛弱,可整個人也暈暈乎乎的,毫無戰鬥力可言。

很快,兩人就進入了河谷。

埃德蒙利用在半山腰的地形優勢,很快就遠遠的看見了一隊穿著全副金屬盔甲計程車兵,正沿著河谷由東向西急行,在陽光的照耀下,時而反射出刺眼的光亮。

他們有的揹著足有2米的英格蘭長弓,有的在腰間掛著鐵劍,有的則騎著戰馬。

仔細看去,為首的騎士,身穿著一身黑色的金屬護甲,騎著一匹黑色的戰馬。很明顯,這個與眾不同的人,正是英格蘭太子愛德華。

他曾在1356年的普瓦捷會戰中生擒了法王約翰二世,如今,他又大敗了法太子查理五世的部隊,正在後面一路追擊,準備再活捉查理五世,徹底征服法蘭西。

而在他的身後,一面對角分別印著紅底三隻雄獅和藍底金色鶯尾花的四宮格旗幟迎風飄揚,像是提前宣告著英格蘭的勝利。

其實,金色鶯尾花原本是法蘭西旗幟,三隻雄獅本來是英格蘭的旗幟,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三世將二者融為一體,其目的就是要同時擔任法蘭西跟英格蘭的國王。

埃德蒙目光轉移,很快就發現了法王子的部隊,正從北面的山谷中,緩慢地穿行而過,打算直接前往楓丹白露宮修整。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藍底的金色鶯尾花旗幟破爛不堪且佔滿了血汙。

由於前不久剛吃了敗仗,法軍陣中的將士們幾乎各個帶傷,士氣也跌落到了谷底,個別倒黴的騎士,胳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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