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又是一樁懸案?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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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民事一般都交由衛所,只有干係重大的事情,才上報到王府決定。
命案自然是大事,衛央先去找了劉坊主,劉坊主一聽又出命案了,嚇得看衛央的目光越發地忌憚,顧不得架子,跟著又去找總坊主,最後才來找衛所,衛所值守還未辦公,經軍卒上報,半晌才見一個穿著綠袍的文官,出來過問了大概,一聽衛央既是苦主又是兇手,忙又派人調遣一隊衛兵,叫來兩個幹辦的書吏,一路忙忙的向小院而來。
這一查,竟到了晌午,毫無頭緒的書吏二人眼看著焦躁起來了,衛央忙告罪,去做了一頓吃的,那兩人一見,倒略略有了一些好意;衛央又請那一隊軍卒也吃飯,那些人臉色也好了很多。
只是馬伕的那渾家臉色不善,這一頓,衛央請她去買食材,可足足花了這幾日賺的全部的大錢。
晌午後,書吏那二人以“查出實據,衛央實乃苦主”為初查結果,正要結案,將屍體帶回去查問來歷時,忠順王府來了一隊精兵。
馬伕果然能很快將此事上報到王府。
但來人既沒有為難衛央,也不過問案情。
他們只帶走了屍體。
“不可離開哈密城,隨時聽訊息。”帶隊的百總冷淡地叮囑一句,帶著人揚長而去。
衛央不解其意,也只好又藉著“叨擾半日著實過意不去”的由頭請那書吏二人與衛兵們大吃了一頓。
傍晚,收拾好衛生,衛央預判王府很有可能是想要守株待兔。
那便由得它。
到晚上,馬伕回來時進來特意看了下,有一種掩不住的得意,但強行忍著。
衛央又以“若非大叔到處奔走,只怕要被衛所拿了去”為理由,給他的那渾家每月加了五百文大錢,並以“找了人家幫這麼大的忙,閒暇時需請人家吃頓酒”為由塞給馬伕五兩銀子,馬伕左右推託不過,只好手下了,感慨著“小郎真是個體貼人心的好人”,喜滋滋回家再不提起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