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一個人在醫院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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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他在擼的時候,下面軟趴趴的,一點堅挺的樣子都沒有。
他意識到,自己的性功能也沒了。
不過李楓也沒有太過著急,畢竟他還沒女朋友。
但是至少坐實一點,抗精神病類藥物都會壓制性功能。
……
同在醫院住院的,還有一個小姑娘。
小姑娘才上高一,長得眉清目秀,很是漂亮。
單看外形,看不出一點有精神病的樣子。
李楓媽媽經常和小姑娘的媽媽去外面溜達,小姑娘的媽媽說,孩子爸爸是開電子遊戲城的,每天賺不少錢。
每次出去溜達,小姑娘的媽媽看到什麼就買什麼,什麼好吃買什麼,完全一副不在乎錢的樣子。
和小女孩的媽媽比起來,李楓媽媽就囊中羞澀多,她只是買一點點水果而已。
“李楓,你有什麼想吃的,我給你買。”
李楓想了一會兒,“給我買盒口香糖吧!”
找了半天,終於在一家小賣部,發現了口香糖。
口香糖不是盒裝的,而是成片裝的。
一盒五片,一盒一塊五。
“一塊五這麼幾片口香糖,還是別買了。”李楓說道。
李楓媽媽有些較勁似的,非得買。
其實,李楓也不是特別喜歡吃口香糖,只是也不知道吃什麼好。
回到醫院,小姑娘的媽媽大兜小兜拎著好多東西,李楓媽媽只是買了點水果和李楓最愛吃的火腿腸。
當然,人家的經濟條件好,李楓家的經濟條件弱,這也沒什麼丟人的。
經濟條件好壞都是比出來的。
小姑娘家就這一個寶貝女兒,自然很是嬌寵。
她家是省城周邊縣城的,來省城就跟李楓媽媽來靈武市一樣。
有一回,一個小男孩來看小女孩,旁人都說,這是小女孩的男朋友。
自從李楓的頭腦受到重創之後,他徹底想開了。
什麼學習不學習的,放飛自我才是最重要的,喜歡女孩子就大膽地泡。
他一改之前委婉內斂的性格,開始學著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都內斂成精神病了,還有什麼值得內斂的?
自從得了精神病,李楓整個人都精神了。
本來這個小姑娘絕對值得李楓好好交流一下的,可是這個小姑娘大小姐脾氣很重。
而且家裡看起來很有錢,讓李楓倒是不好下手。
而且,他們並沒有單獨見面的機會,都是兩個家長在一起說話,他們兩個作為孩子跟著的。
李楓感覺,確實沒法下手,也就算了。
同在一樓住院區的,還有一個矮個子男人,身高也就一米六,長得很瘦。
每天,帶著個帽子,一身籃球裝,打扮得跟個十幾歲的小孩一樣。
這個男人,年齡已經超過四十歲,省城本市人。
仔細看模樣,確實有四十歲的痕跡了。
他還沒結婚,具體的原因就是,看得上他的他瞧不上,他瞧得上的人家看不上他。
這一拖,就過了四十歲。
這個人信佛,每天早上,開啟屋門,就能聽到《大悲咒》的聲音。
這傢伙看起來真的研究過佛經,讓他背一下《心經》,他張口就來。
至於為什麼他住院,據大夫說,他看到一名男子持刀搶劫,他上前阻攔,腹部中了一刀。
在自身身體受傷的情況下,幫助警察抓住了匪徒。
市精神文明辦給他頒發了“見義勇為”獎,還給了他十萬塊錢。
他嫌十萬塊錢太少,想要二十萬,因為在省城,十萬塊錢確實不算什麼。
雖然他努力爭取,但是沒有爭取下來。
對於他而言,十萬塊錢都不夠他的身體損傷和精神損失費。
就這樣,又是受驚又是覺得不公,他進了省城心理醫院。
可是,他每天挎著揹包出去玩,偶爾晚上都不回來,一個星期也看不到他幾次面。
和欣怡醫院的陳希頗為相似。
他確實有心理疾病?
“大夫,你給我開的藥,裡面是不是有一味鹿茸?”
“是啊,怎麼了?”
“能不能把鹿茸去掉,吃得我特別難受。”
“可以可以。”
說他有病吧,看起來一切正常。
說他沒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