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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熟。很挑朋友的性格。但扒開外表,他骨子裡就是一個安於現狀,不願意主動結交和打破任何一段關係的人。
他抗拒帶有巨大不可預知的選擇,會下意識的逃避。在高冷的防禦外殼下藏著一個故步自封的膽小鬼。
所以他總是在等待自己成為被選擇的那個人。
幼兒園的時候等著其他小朋友來牽他的手做遊戲,小學的時候等著其他小朋友拉他去踢球,初中、高中也總是等著丁檀念去找他、靠近他。
造成這樣性格缺陷的原因,自然脫不開白父的高壓教育。不過也多虧如此,白禮才養成了愛看書的習慣。
丁檀唸書房的書很多也雜,金融類、管理類、雜誌類還有小說文學。
白禮隨手挑了一本曾經喜歡的偵探小說窩在單人沙發上看了起來。
這本書封皮儲存的挺好的。沒記錯的話,應該還是白禮買的。看完了之後,丁檀念就拿走了。再後來白禮也忘了這本書,只記得當時還挺喜歡來著。
現在再翻開,一些情節也慢慢回憶起來。
看著看著,白禮突然停住手。
紙張新章節標題旁寫著:(星號)小白喜歡的故事,認真看!
白禮摸著熟悉的字跡,有種難言的感動穿越時空擊中了他的心。
丁檀唸啊,丁檀念。
白禮心裡念著這個爛熟於心的名字。
大致往後翻翻,想看看還有沒這樣的小驚喜。卻突然有什麼東西掉到地上。白禮把書放到一旁,將東西撿了起來。
是很常見東西——照片。
照片上的兩個人還是少年,穿著普通的藍色校服,勾著脖子的動作十分親暱。兩人都笑著,把最快樂、最自由、最親密無間的光陰定格。
除了笑容最吸引人的當屬佈滿校服上的簽名。尤其是胸口的地方,清晰可見地並列寫著兩個名字。
白禮。
丁檀念。
用一個圓圈將其他人的名字隔離在外,只有這兩個名字在圈圈裡依偎。
那應該是高中畢業的時候。
那會兒老師重複叮囑不許互相寫同學錄,要專心備戰高考。再加上大家好多已經成年,漸漸不用這種略顯幼稚的方式告別高中時代。
當時也不知道是誰起的頭,大家開始拿馬克筆在校服上簽字。尤其是高考完那天。老師集結大家開了簡短的班會,說了些有關高考出成績以後的事情。
散會以後,很多人都沒有走。都是拿著校服褂子滿班轉著讓人簽字。
白禮和丁檀念這種受人關住的自然更是有人要簽名。他們給很多人簽了,也讓很多人把名字留在了自己的校服上。
但不知為何,所有人都不約而同的將左胸口那片地方留給了自認為最重要的人寫。
丁檀念拎著校服讓白禮簽名的時候,就給人看了那一塊兒地方。抬抬下巴:“嗯,籤吧。就差你了。”
白禮當時並不知道這片地方意味什麼,沒有猶豫就簽了名字。
當時江耀正好抱著校服路過,見到了立馬怪聲怪氣道:“我勒個去,白禮成丁哥的心上人了呦!把你的名字刻在我的心上,嘖嘖。”
白禮聽到後,握緊了手裡的筆,那個瞬間,他突然不敢看向丁檀念。但一顆心越跳越快,又緊張,又害怕,卻又期待著。
時間好像被無限放慢,慢到可以聽清丁檀唸的一個呼吸。
“滾你媽個蛋!”丁檀念扇了江耀的後腦勺一巴掌,“少他媽在這兒瞎胡說。不讓白禮寫難不成讓你寫嗎?”
白禮將筆帽蓋好,心跳慢慢平靜了下來,他把自己的校服拿了過來,推到丁檀念面前,淡淡開口:“寫吧。”
明明校服被捲成一團,明明還有很多空地,但丁檀念卻還是將名字寫在了白禮校服的胸口上。
一筆一筆,格外端正。
“搞什麼啊你倆。”江耀哈哈笑了起來,“為毛我看出了一種簽訂結婚協議書的既視感。哈哈哈,你們這是要結婚了嗎?搞得這麼認真。不就個簽名嘛。”
丁檀念上去就給江耀一腳,“你懂個屁!這他媽叫儀式感。沒文化!”
一個宿舍的韓瑞也走過來要簽名,江耀瞅了兩眼,說話酸唧唧的:“哎呦,有女朋友就是不一樣。還畫個大大的愛心。”
丁檀念也看見了,腦子裡不知道在想什麼,刷刷在自己校服白禮的名字下也寫下了自己的大名,並用一個大大的圓將兩個人的名字圈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