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 般若,諸法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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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習慣。
原本一百四十條條文,一萬五千餘字,經她重寫之後變成了一百零八條,不到八千字。
柯鎮惡閱讀妻子所寫條文,發現大意與自己所寫似乎並沒有本質的不同,只是更加簡練,最大的區別只是把國家機構中,“皇帝”一節提到了前面。
這在柯鎮惡看來其實無傷大雅,然而事實上,這一改在政治上區別是十分明顯的。
柯鎮惡的政治智慧顯然不如妻子,他寫的憲法都是照抄記憶,只在一些名詞上做了修改,而馮蘅的修改則在根本上確立了皇權的崇高地位,御史臺雖然還是按照柯鎮惡所寫,從民間選舉,但卻成了皇帝制衡軍政兩院的手段。
這一點柯鎮惡並非看不出來,但他相信妻子的改動,或許比自己的更加穩妥一些。
看著妻子認真書寫的模樣,柯鎮惡不由有些出神。
馮蘅今年已經四十出頭,雖然內功有成,駐顏有術,面板仍如少女般精緻,但鬢間卻已經多了三兩根白髮。
柯鎮惡不由捋了捋自己黑亮的頭髮,不由想起當初幻境中,自己抱著彌留之際的妻子的畫面,那時他已經滿頭白髮,而自己頭頂卻仍是一片烏黑。
他微微搖頭,暗道:“白頭偕老可不能只有你白頭啊!”
隨即右手在額前挑出幾根頭髮,輕輕一縷,這幾根頭髮便眼見著失去了光澤,顯出焦黃只態。
這時馮蘅終於停筆,仰頭伸了個大大的懶腰,隨即轉頭看向柯鎮惡。
柯鎮惡笑道:“寫完啦?”
馮蘅道:“真不知你是如何想出這麼多條款的,我已經儘量精簡,仍有七八千字。”
柯鎮惡道:“我都快六十了,人老了,羅嗦一些也是正常!”
馮蘅白了他一眼,問道:“你這最後一章,既然寫了首都、國旗、國徽、國歌四項,怎麼全都空著?”
柯鎮惡道:“這些都是國家的象徵,自然要在憲法裡體現,只不過我不善於音律繪畫,而首都還是留給兒子與大臣們去決定吧!”
馮蘅聞言忽然發笑,道:“不善作畫倒是真的,但音律,我看你是懂得很呢!”
柯鎮惡被調侃,一時不知該說什麼,只好道:“別說了,既然已經寫好,便趕緊休息一會兒吧,天都亮了!”
馮蘅本來不覺得困,聽他這麼一說,便困了,揉了揉眉心,起身往床邊走去。
這一睡便睡到了中午。
柯鎮惡沒有出門,在案前繼續書寫。
憲法之後便是他最熟悉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這兩部法律因為前世的職業原因,即便不進入潛意識,柯鎮惡也能默寫出大概來。
只是時代不同,犯罪的形式和量刑也有不同,諸如刑法、民法這類具體的法律比起憲法來,需要修改的地方就更多。
所以柯鎮惡並未進入潛意識,而是根據記憶列好大綱,隨即將自己記得的,認為能用在這個時代的條目,按照大綱一一填充進去,相比於憲法,刑法的書寫相對就瑣碎得多了。
大約只寫了萬餘字,柯鎮惡便停下了筆,心道:“餘下的,便交給兒子任命的大理寺卿慢慢補充吧!”
稍微緩了口氣,他又開始寫訴訟法。
訴訟法分為刑事、民事、行政三類,後兩者柯鎮惡不熟,但前者卻很清楚。訴訟法屬於程式法,這就涉及到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工和協作。
所以在撰寫之前,他需要把新朝的司法框架搭建起來。
之前跟兒子溝通時,他便說要替兒子完善司法框架,眼下正好解這個機會把架構方案釐定下來。
柯鎮惡剛寫到一半,馮蘅從床上起身。
柯鎮惡一邊寫一邊問道:“怎麼不再睡會兒?”
馮蘅看了一眼窗外的陽光,邊走邊道:“都中午了,再睡豈不是成豬仔了,你又在寫什麼?”
說罷拿起一張畫著框架的圖紙。
馮蘅一眼便看出圖上所畫的意思,驚訝道:“這是三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