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徒手擒虎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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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梅在成都時,與劉禪一起遭遇過一次刺殺事件,親眼見到過劉禪開啟殺神模式,但穆智卻是第一次見到劉禪動手。
看到往日裡,讓人如沐春風,似乎嬌嬌滴滴的美女,面對猛虎時毫無懼色,親自動手,巨大的反差感讓穆智大為驚歎。
劉禪帶領大軍準備返回武陵郡城。
身後跟著很多百姓。
倒不是百姓被劉禪的風華絕代所吸引,對於窮苦百姓來說,美女就算再美也不會給他們享用,至於單純的欣賞美,他們沒有公子哥們的閒情雅緻,吃飽穿暖才是最重要的。
而鄉間的百姓,正是最窮苦的百姓。
劉禪正如馬良所料的那樣,一路獵虎下來,毫無抵抗力的喜歡上了狩獵的感覺。
騎著馬馳騁射箭的時候,簡直跟在戰場上一樣讓人血脈賁張。
難怪貴族都喜歡狩獵,這玩意就是沒有生命危險的戰爭嘛,又能享受戰場,又沒有什麼危險,誰不喜歡。
尤其是現在秋收已過,不要說荒野,就是田地裡也可以馳騁,就更加讓人心清氣爽了。
劉禪除了獵虎,順便也射了不少野兔,野豬,這些也全部被她分給了跟著的窮苦百姓,這才是百姓跟著她的原因。
萬一劉禪又獵到什麼野物,也可以分些東西。一塊動物的皮,對於百姓來說,就是熬過冬天的不二神器。
果然。
劉禪在回城的路上,又遇到了一隻猛虎。
此時,劉禪身邊只有她從江陵帶來的一百親兵,還有春梅和穆智,至於郡兵,早已經陸陸續續的被劉禪發放回軍營了。
她本來就沒有和大軍一起狩獵,這一個多月來,大軍在她手裡,也是以幾十人為一隊,化整為零,放他們出去尋找猛虎,就地獵殺。
劉禪看到了猛虎,立刻指揮親兵下馬,各人持長矛盾牌,悄悄從四面圍住猛虎,不讓老虎跑掉。
然後自己跳下了馬背。
春梅好奇的問,
“殿下,你要做什麼?”
劉禪嘿嘿一笑,說道,
“我要徒手抓只猛虎玩一玩。”
把穆智和春梅嚇了一跳。
徒手抓猛虎?
這也太嚇人了。
那可是猛虎啊,俗話說,雲從龍,風從虎,天下龍虎相鬥,在世人眼中,猛虎和龍一樣,是神獸,射殺老虎就足夠讓人覺得勇猛了,劉禪還想徒手捉虎?
她才是真虎吧!
春梅忍不住問道,
“殿下,你有把握沒有,別傷著了自己,還是穿上盔甲吧。”
劉禪說道,
“放心!”
說完,劉禪把自己紮成了一個辮子的長髮在頭上盤了幾圈,然後將頭髮末端輕輕咬在嘴裡,免得頭髮四處跑。
雖然這個動作又颯又美,極其魅惑,但實際上,髮梢不能咬太久了,咬太久了會流口水,身為天下所有人對美的信仰的化身,美神在人間的具象化,別提有多不雅觀了。
當然,某些變態的傢伙會覺得流口水更加的魅惑。
劉禪並不是真的又彪又虎,在南中的時候,她就親自用劍殺死了不少木鹿大王飼養的猛虎,這次又射死了不少猛虎。
對於猛虎,劉禪雖然沒有真的徒手戰鬥過,但對於虎的戰鬥力,已經有所瞭解了。
無論是它們的力量,還是敏捷,以及戰鬥方式,她都覺得,自己是沒有問題的。
雖然虎的力氣確實不下於牛,尤其爆發力上,遠遠大於牛,許褚能倒拽雙頭牛,而劉禪的力氣何止三四個許褚,她單手持霸王槍,不說技巧,單拼力氣,許褚雙手都撐不住幾個回合。
虎的力氣再大,也大不過十頭牛吧,人們常說九牛二虎之力,九牛等於二虎,明顯還誇張了猛虎。
劉禪早就已經是超人類,力氣跟大象比可能比不過,但比比牛啊虎啊什麼的,簡直不要太輕鬆。
至於敏捷,劉禪就更是比猛虎靈活多了。
唯一比不上猛虎的,就是猛虎有尖牙利爪,劉禪雖然也有一副好牙齒,但很明顯,她不會嗷嗚嗷嗚著去咬猛虎。
當然,她的奔跑速度雖然在人類中舉世無雙,但也是跑不過老虎的,如果猛虎逃跑,她追不上,所以才讓人先遠遠的圍了過來。
此刻,劉禪的身後還跟著很多百姓,他們看到劉禪竟然讓屬下計程車兵前去包抄猛虎,而她自己正面面對猛虎,卻只有三個人,頓時嚇得跑的遠遠的,不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