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結婚不能太早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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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還拿著藥,更擔心啊,平時老老實實的一姑娘怎麼出趟門發生了這麼多事情,摸了摸她的額頭,感覺還好。
“小旭,你這買的什麼藥,可別嚇媽,白天不是小畢帶你出門玩的嗎?怎麼晚上回來了,就換了個小夥子?”
陳小旭把白天發生的事瞞下來了不想跟他們家裡人說,“媽,今天天冷,我感冒受了風寒,是韓春風送我去醫院看了醫生。別提那個男人了,我再也不想理他。”
陳母也是從這個年齡段過來的,知道這個年紀想一出是一出。不過對比了下韓春風和小畢,一個十多歲,一個二十多歲。年輕的是跟自家女子年紀上更搭配,可年齡大的更穩妥。
陳母不想這麼多了,由著自家姑娘去,他們夫婦兩是很開明的人,對於自家女兒跟誰交朋友他們只會提提建議,不會為小旭做決定。
“這小夥子挺懂人情世故啊,上門來還買了這麼多東西。對了小旭,我記得出門前沒給你錢,那你這個買藥的錢是不是那個小夥子墊的啊。”
“是啊,媽,還有這個軍大衣也是他買的,我們得把錢付給他。可是他已經走了,除了他的名字我還不知道他住哪兒呢。”
這錢怕是還不上了。北京城那麼大,上哪找人去。再說陳小旭一家人年前就得回遼寧鞍山去,可能以後都不知道什麼時間再來北京,再想和韓春風有交集怕是很難。
…
還好出來的晚,趕上了末班公交車,不然這要腿著回家的話怕是得三四個小時。
晚上緊趕慢趕著到了9點半回到了家裡,發現韓母竟然還沒睡呢。
“你這死孩子,怎麼現在才回來。”
若是老五,韓母肯定不當回事,可小六子這麼晚回家還是頭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