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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吧,我吃過飯了,有事明天說不行嗎?”
“人家想你了嘛,快來啊。”吳放放嬌聲道。
聽得房冬麻酥酥的,這個精神病,一會兒像母獸,一會像妖精。
“好吧好吧,別想我,我這就去。”房冬壓了電話後交給胡大媽。
胡大媽拉住正要走的房冬:“有話好好說,不能發脾氣。”
“沒鬧意見,我們好著呢,她這是請我吃飯呢,我想給她省倆個錢回家吃,她偏不讓。”
胡大媽立刻就眉開眼笑了:“這就好,那就去吧,放放肯定給你吃好的呢,傻小子,真有福氣!”順手還在房冬背上拍了一把。
房冬不慌不忙地走出院子,再次坐上了公交車,反正電話關機了,吳放放想催也催不著。
離勝利路燒烤城最近的公交站也要下了車走十多分,40多分鐘後房冬才到。
一進鬍子的燒烤店,第一眼就看見一個自己最不想看見的人——李方明。
這小子怎麼和一隻蒼蠅似的,又飛來了?
因為有了上次的衝突,不可能是吳放放或盛夏把他叫來的,估計又像那次拍雪景一樣,是他給她倆打電話,死纏爛纏地追著來了。
上次那件事,說大也大,說小也小,如果這次能相逢一笑,也就過去了。
可這次如果誰也不主動向對方示個好,這事兒也許還真過不去。
別管誰對誰錯,上次是房冬踹了人家一腳,主動示好這件事怎麼說也是房冬應該做的。
可房冬沒打算這麼做,他算是看出來了,這幫敗家子弟們真不能慣著他們,索性這個結就不解了,吳放放不是還和自己演情侶嗎,那就演,乾脆讓李方明死了心,以後別像個膠皮糖似的粘著吳放放,也算替吳放放辦了一件事。
想到這兒,房冬加快了腳步走到桌前。
我天,吳放放又喝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