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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能收回,日軍佔據有利登陸點,後果不堪設想。
於是捷報迅速層層上報,直至南京。
電話中,國防部傳諭嘉獎:
“向文彬作戰有功,升少將團長,賞大洋6000元。”
這本來是口頭任命。
第二天,南京發來正式電文:
第三天,“20軍134師402旅804團團長向文彬,率部奮勇出擊,收復橋亭宅、頓悟寺陣地,著即晉升為少將,並獎獎金6000元。”
這是一個奇蹟。
就在幾個小時前,向文彬剛剛晉升為上校。
短短的三個小時內,向文彬連升兩級,由中校直接晉升為了少將!
在和平時期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這也是戰時不得已的措施。
升官,加上獎金,激發前線將士們決死一戰的決心!
不過,向文彬的少將軍銜,很大程度上應該是職務軍銜,而不是正式軍銜。
1934年,國民政府整軍建軍中,開始依照日本軍隊的人事制度,將原屬於軍政部的軍衡司獨立出來改為由軍事委員會直屬的銓敘廳,制定陸軍人事整頓及升遷辦法。
這其中有一項便是將官階與職級分開,任職與任官分立。
任職,指的就是軍長師長這個職務,任官,則是中將少將這個軍銜。也就是說,職務的晉升與軍銜的晉升走的是兩股道。
按說這是一個進步,是能夠真正體現軍銜意義的進步,但因為沒有考慮到使用基準軍銜的辦法,也沒有繼承北洋時期加銜的體例,其弊端很快便暴露出來。
按照過去慣例,軍銜的晉升受“停年”的嚴格限制。
所謂“停年”,就是某一軍銜必須停留的年數,也就是最低任官年限。
按規定,各級停年為:少尉升中尉1年半,中尉升上尉2年,上尉升少校4年,少校升中校3年,中校升上校3年,上校升少將4年,少將升中將3年,中將升上將用選升。
照此算起來,一名少尉要升到少將最快也要17年半的時間。
這一下子矛盾來了,當戰爭發生的時候,指揮員職務的晉升卻沒有受那麼多的停年的限制,一年連升三級的都有。
如黃埔軍校畢業的胡宗南、李仙洲、李延年、黃傑、陳鐵、桂永清等等,都在抗戰開始後的第二年便已擔任軍長職務,而此時他們從軍的歷史都還不滿14年。
軍長是可以當,軍銜卻得慢慢走。這種任職與任官的分立,這也就造成了“官”的晉升遠遠的滯後於“職”的晉升的怪現象。
獨立旅上尉旅長這樣的笑話都曾經出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