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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別謝,我還有兩件事要你去辦。”

翁光輝聲音低沉:“徐滿昌在第一小隊經營的時間非常久,全小隊差不多都是他的人,你這個隊長恐怕不好當啊。”

丁遠森默默的點了點頭。

何止不好當,簡直是屁股坐到了火爐上。

吳開明對他說過,一小隊幾乎都是幫派分子,在徐滿昌的調教下,能力是有的,但就聽徐滿昌一個人的。

外人進去,又不是幫派的,隊伍怎麼帶?

“可我不管你怎麼帶,兵,要給我帶好了。”翁光輝加重了自己的語氣:“戴處長來上海的時候,一旦要見一小隊,我不許出任何的岔子。”

“是,區長。”丁遠森也無瑕多想:“但請允許我自己帶兩個人去。”

“誰?”

“吳開明,還有,高壯。”

他就認識這兩個人。

可好歹算是自己熟悉的是不是?

“吳開明?可以。那個高壯,才接替你當助審,不過也沒問題,我親自給你下調令。”翁光輝也沒過多猶豫:

“小丁,根據我的觀察,你能力是有的,但會不會帶兵,我不知道。你會帶,給我帶出一支精兵來,不會帶,學著帶也要帶!”

丁遠森介面道:“我還有一個要求,一小隊裡,我認為合適的人留下,不合適的,我希望調走。”

“這是你的事情,只要不激化矛盾。”翁光輝也體諒丁遠森的難處:“我說了,他們都是徐滿昌的人,徐滿昌才死,你要謹慎行事。”

“是!”

“那就說第二件事。”翁光輝沉默了下:“查沒高樂田的逆產。”

啊?

合著一件事比一件事難辦啊?

高樂田的家在公共租界,怎麼查沒?

“過去,高樂田活著,我們還真沒辦法。”翁光輝冷笑一聲:“現在,他死了,他是漢奸,他的財產,都是逆產,必須充公。這件事,你去辦。”

我去辦?

怎麼辦?

衝到人家家裡,直接沒收家產?人家報警呢?

這是你翁區長看中了別人的家產吧?

“是有些難辦,不然不會交給你了。”

翁光輝“語重心長”:“小丁啊,一旦成功沒收了高樂田的家產,對我們是有極大幫助的,高樂田一死,高家就剩下孤兒寡母的,不足為慮。他的大兒子,在北平做事。二兒子,在日本留學。一個女兒,才十二歲。”

你說的倒簡單,那麼簡單,你怎麼不去做?

原以為是升官了,可這哪裡是好事,根本就是把一堆麻煩砸在自己頭上啊。

問題是,丁遠森根本別無選擇。

“小丁,還有什麼要我協助的,儘管說,能力範圍之內,我都幫你辦了。”

“翁區長。”

丁遠森硬著頭皮說道:“能不能批我一點錢?哪怕算我借的也成。”

錢啊。

這錢,在這個時代,尤其是在上海公共租界絕對是個好東西啊。

丁遠森口袋裡窮得叮噹響。

得先想法子到哪去弄一筆錢來才成。

“沒問題。”

翁光輝大筆一揮:“去財務科,領一百塊錢。”

這對於丁遠森來說,就是一筆鉅款了。

“謝謝區長。”

“還有沒有別的事了?”

“沒有了。”

“那就抓緊去辦吧。”

……

丁遠森又一次見到了魯仁慶。

看了區長親自批的條子,魯仁慶也沒急著立刻簽字撥款,而是問道:“小丁,這錢派什麼用場啊?”

額?

區長親批,還要你個科長來詢問款子去處?

丁遠森也不能得罪這位財神爺:“魯科長,我剛被任命為一小隊代理隊長,有些財務方面的開銷。”

“哦,接替徐滿昌的位置。”魯仁慶點了點頭:“坐,小丁。”

丁遠森不知道他葫蘆裡賣的什麼藥,小心的坐了下來。

“抽菸?”

魯仁慶問了聲,可動作一點都不像是要拿煙的。

明白了,這是讓自己發煙呢。

丁遠森口袋裡也沒煙,有些尷尬:“魯科長,我不抽,您抽吧。”

魯仁慶像是看出了什麼,笑了笑,自己掏出煙點上:“按理說,區長批的條子,我是要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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