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刑罰與法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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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舟民水的理論。
想要管控百姓,想要調動民間力量為己所用,這沒錯,也很正常;想要動用百姓修建各種工程,同樣沒問題,畢竟工程——除了一些君王個人享樂之外——剩下的都可以說是必須修建。
但是,其中這個“度”必須要把握好。
否則,溫順的百姓就會從平靜的湖面變身海浪,將湖面上的舟船掀翻拍爛。
【總體而言,秦朝的法律主要具有三個表現,一是對於輕微的犯罪施以重刑,核心理論就是《商君書》的“行罰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用重刑懲罰輕罪,就能夠使得輕罪不再出現,重罪也得以杜絕。】
【如,採摘別人的桑葉即使價值不到一錢,也要服徭役三十天。】
【再如多人盜竊,一旦人數超過五個人,不論盜竊的金額多少,全部斬掉左趾、並且為城旦;】
【五人以下,則以金額劃分。超過六百六十錢的,黥劓為城旦;金額在二百二十錢與六百六十錢之間的,黥為城旦;低於二百二十錢的,處以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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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城旦,城旦是男犯,主要工作是築城;舂是女犯,主要工作是舂米。但是城旦的勞動並不侷限於築城,如果官府需要,城旦還需要去進行其他同樣高強度的勞作,有時也會承擔一部分站崗職責。】
【城旦和城旦舂,還可以劃分為完為城旦與刑為城旦兩種,完為城旦指單純的城旦刑罰,而刑為城旦則附加各種肉刑,如前面的斬左趾又黥為城旦(舂)、黥劓為城旦(舂)、黥為城旦(舂)等等。】
【事實上,城旦和城旦舂屬於秦朝徒刑中勞動強度最大的刑罰。更關鍵的是,這種刑罰在秦朝的法律中廣泛運用,上至與政治相關的犯罪,下至普通百姓未曾造成嚴重後果的鬥毆、上述的盜竊,還包括女子逃離丈夫又另結他人等等,方方面面。】
【對了,關於附加的肉刑,斬左趾的趾並不是指腳趾,而是指腳。】
【另外,遷刑與後世朝代的流放類似,往往是全家被遷,但此時在秦朝卻屬於較輕的刑罰。】
【二是寧枉勿縱,刑用於將過。也就是說,在犯罪行為實施之前、準備進行犯罪、尚未實施犯罪的人,同樣要進行嚴厲懲處,哪怕冤枉,也在所不惜。】
【這個理念或許能夠在短時間內達成一定的效果,但是其造成的後果和影響卻相當之大。】
【要知道,這個“用於將過”可不只只是什麼“將危險掐滅在萌芽之中”,而是連萌芽還沒有的時候就掐滅。】
【如此一來,這個理論就會變成一個無限制的處罰理由,百姓什麼時候被判處有罪、判處什麼罪名,將會完全依賴於掌權之人的想法,成為一個羅織罪名、濫用刑罰的最好倚仗。】
【最後,就是“連坐”這一刑罰的廣泛運用了。】
【在秦法之中,連坐這一懲處方式被廣泛使用,幾乎能夠放到任何刑罰之中。其中,包括鄰里連坐、親屬連坐、軍中連坐等等。】
【總體而言,在秦朝的法律實踐中,最常見的就是各種徒刑、流刑、肉刑,死刑並不多見。而相對於商周時期,肉刑也有所減少。這些現象的出現,最主要的是為了讓百姓們能夠更多地用於勞作,為秦朝創造實際價值。】
雖然這個奇怪的不知是神蹟還是妖書的聲音非常平緩,但是不論哪個時候的百姓,都聽出了一身冷汗,渾身戰慄。
“耶耶,流放居然是輕罪嗎?”有幼童半解不解地問道,他雖然年幼,但由於家住城中,也還是見過一些人哭天搶地地被戴上鐐銬,形容悽慘地離開城池的。
而當時,耶耶和阿孃告訴他的是,這些人犯了大罪,要被流放了,要走很遠很遠的路,再也回不來了。
——大罪。
他耶耶同樣有些恍惚,畢竟流放在時下,怎麼也不是什麼小罪所獲的懲處。
定了定神,他苦笑道:“是啊,在秦朝的時候,哪怕是流放這樣的刑罰,都是比較輕的了。”
雖然兒子只注意到了這個流放,沒有怎麼理解前面的一串城旦舂和肉刑,但是他也並不打算給自己的兒子細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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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秦朝如城旦舂以及其他徒刑的刑期,未有定論。
:()歷史直播:王侯將相寧有種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