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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帶領著一批神鳥族戰士翻山越嶺,披星戴月,日夜兼程,巴不得早日趕到曠野後面的山脈把他的“天命之女”接回部族養起來。於他而言,小小年紀便能駕馭兇獸和引雷炸曠野的人,就像夜空中突如其來的天火,好似毫無預兆的地動,猶如突如其來的海怒一樣,隨時都可能造成毀滅性的危險。而預防危險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險情掌握在自己手裡,他絕不允許可控性的危險有任何的可能性降臨到自己部落的頭上。與其任由她自由散漫,不如圈起來,完全控制在自己手裡。若她真有本事,就利用她來對付敵人。
“一個五六歲的娃子,能有多大能耐!”鷹撫摸著神鳥已經癒合的傷口和濃密的羽毛,孤傲的不屑道。他根本不信老巫說的什麼狗屁“天命”,因為自他記事以來,他的“命”從來都是自己拼殺來的。
“阿嚏!”泡溫泉的雷不知為何,突然打了個噴嚏。好不容易紅腫消了,水泡不見了,寵們的傷也都養好了,自己總算可以在臨走前好好的再享受一次天然礦物質硫磺溫泉SpA了,“哎,下回如此放鬆自在,無憂無慮,不知會是何時了。”雷邊用手布拉著溫熱的泉水,邊嘆息。
她又何嘗不想過安穩的日子呢?但既然來到史前世界,不走走看看,經歷一番,自己也著實心有不甘啊。人這一輩子,不能只是為了活著吧。“哎,我就是吃飽了撐的!雷沒劈死我,蛇沒吞死我,我倒想看看我這命究竟有多硬!嘻嘻~” 說罷,從溫泉裡出來,看著身上如奶油巧克力一樣軟順的肌膚,雷皺起了眉頭,“也不知道這汗毛多久才能長出來。”自己這光溜溜的沒有猴毛遮蓋的身子,怎麼看怎麼顯得像個拔了毛的弱雞,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樣!
人的審美還真是隨著環境的變化而改變啊!在華夏的時候,膚白為美,到了大奧,橄欖色健康膚皮為美,如今到了遠古時代,則是有猴毛為美了。哎,女人真就無論哪個朝代,都要被這世俗的美學裹挾嚒?!
雷穿好坎肩和圍簾,如今汗毛沒了,感覺很赤裸。她回去立即給自己把圍簾褲襠的部位縫合了,製作成前世的短褲樣式。“這樣感覺好多了。”她又把坎肩的中縫也縫製起來。丫頭看著自己改制的衣衫,滿意極了。
萬里之外的樹林裡,風探查到了一頭猛虎的蹤跡,根據糞便判斷,也就最多兩歲大小,判斷自己設好陷阱的話,有戲能殺死,於是沿路追趕。他是首領第八個孩子,第五個兒子。
河岸部族是個非常精明的商業部落,向來與各部族修好,又透過聯姻鞏固他們與各族的關係,所以很少會出現戰爭。也因聯姻的緣故,每一代的首領都是妻子成群,繼而孩子也很多。女孩子長大與外族聯姻,男孩子則要麼娶她族長的女兒,要麼成為勇士。而首領的繼人,需要從眾多的兒子裡選一個最有才能的。
河岸族選首領與他族不同,他們不是選拔最勇猛的最強壯的兒子,而是最有頭腦,最聰明的那個。
但自從神鳥族吞併了溟的幾乎全部的部落以後,就對河岸部族虎視眈眈,再加上他們的首領鷹一直拒絕和姐姐們的聯姻,兩族交界處常常發生騷亂。
風很聰明,又是首領最小的兒子,因此備受喜愛。他的野心也很大,不但要成為部落最年輕的勇士,還要漸漸的帶領族人重視武力,建立可以與神鳥族抗衡的力量,讓他們再也不敢造次!
風沿著猛虎留下的糞便痕跡,追蹤了足足七日。第七日,風在猛虎的糞便中發現了野豬的鬃毛。“機會來了!”一個兩歲的幼虎,即使再兇猛,對抗野豬多少會受傷,顯然虎贏了,但也是他獵虎最好的機會!
可惜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風的勃勃雄心早就被一起參與“成年禮”的兩位哥哥察覺,他們自知不如風聰明,也比不上他的偵查能力,選擇團體戰,一來讓風放鬆對他們的警惕,二來對付風也更容易,畢竟雙拳難敵八手,更何況他們還有幫手呢!
就在風確定了猛虎藏身的山洞,預採取行動的時候,他突然感覺腦袋被什麼利器擊中,緊接著一陣頭暈,兩眼一黑,栽了下去。
“哎呀,這張漂亮的小臉兒,留在這兒,真是太可惜了。”一個陰柔的聲音響起。
“老七,你別想歪的!咱們出來是捕獵的,把你的齷齪心思給我收起來!若我不在,你下次再遇到風,想怎麼玩隨你!”
“四哥,知道了。哼!今回便饒了你!”說罷,眼睛卻直勾勾的瞄著風的背後。
“快,先想辦法把他藏起來!他可不能就這麼輕易的被野獸吃了!”說話的青年對陰柔男子命令道。
兩人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