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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里包恩一起來的嗎?
撥出的氣在涼颼颼的夜風裡更顯悶熱。我杵在店門口的綠植邊,沒多久站累了, 蹲下。
手機和包抱在懷裡,兩手托住沉重的腦袋。我盯著地上從店裡漫出的些許暖光, 心裡覺著怪。但後勁有點大, 我沒力氣想,乾脆就不去想。反正保鏢應該在路上。
沒醉沒醉。
我默默感受著手指頭的存在, 心裡嘀咕。忍一忍, 過會兒見到人, 千萬不能真丟臉地哭出來。雖然我知道這是酒品不太好導致的誇大情緒, 其實也是正常的,因為我一不注意想得太遠,俯瞰到與人終有一別的結局,便會輕易地擅自懷念。但這樣並不尊重對方。
已經犯過一次錯了,可不能再重蹈覆轍。
對於尷尬時刻, 記性的復甦反而相當富有效率。我一時閃回到遊輪的某個夜晚,沉心靜氣, 抱頭蹲防, 小聲拖著哼哼的長音消化羞恥。
隨後又覺得這樣像路邊被莫名其妙踹了一腳的狗。於是收聲,純埋頭當鴕鳥。
晚風與耳鬢廝磨。身側似乎站來一個人,把輕搖搖的迎頭涼風擋了些。
“蹲在這裡做什麼?”那人自來熟地說, “起來,回家了。”
我眯著眼抬頭。幾縷髮絲熱乎乎地粘在臉頰, 又被風輕輕吹開。眼前首先是一雙黑皮鞋,然後是黑褲腳——男人兩手插著褲兜,一襲神秘冷峻的黑西裝,只有襯衫與領帶的顏色鮮豔點。
他正低頭看我,戴著一頂圓帽。
好親切的穿搭。我說:“我要等人。等到了就回了。”
那人又道:“一杯扎啤,六杯生啤,兩杯威士忌,四杯半燒酒。平時不運動,沒事就愛抱著電視看,沒人陪著就吃得很隨便。你到現在還沒胃穿孔未嘗不是一個奇蹟。”
“……”
我以為遇到了愛數落人的神經病,低下頭,沒理他。
半晌後,我再抬頭:“你怎麼知道我喝了什麼酒?”
“我猜的。”
“不可能。”
“原來還有判斷力啊。”他的聲音裡好像裹著笑意,“了不得。”
我覺得有點煩,面無表情地站起身。輕微的暈眩在眼底飛著雪花。我接連感覺到蹲了會兒後的小腿也隱隱發麻,便扶著牆,晃晃腳。拿出手機。
怎麼還不來呢。
頭開始作痛,像有誰拿著把小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