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五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是不能打的,例如馬鹿,那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是不能隨便打的!
當時的國家規定是很嚴格的,打一隻馬鹿,罰款人民幣兩千,判刑3年以上,別忘了,當時的工資不過幾十元錢,這個處罰也是相當嚴厲了。
邢連長因為在汽車連,槍法很一般,打的不準,所以每次打獵都是鮮有收穫,基本是空手而歸,在司令部的小圈子裡,總是被大家譏笑:“汽車連長的槍就是燒火棍,拿著就是個擺飾,”
這可把他氣壞了,下定決心,一定要好好打一次獵,讓你們瞧瞧!
機會終於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