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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瑟貴隨後從廣播室中走出,指揮了之後的拋屍行動……根據學生交代,當時廣播室內只有他和另一名叫做劉蓓蓓的女生。”
丁峰起身的動作一滯。
“等等,這都是譚大龍乾的,跟我沒關係——”
砰!
丁峰不等勞瑟貴說完,便一槍將他爆了頭。
丟擲的彈殼一閃而沒,看著勞瑟貴後腦的血洞,丁峰有些出神。
他固然厭惡勞瑟貴這種人,但他有自己的一套原則。只要勞瑟貴還在那條線內,丁峰就不會去動他。
讓他矛盾的地方就在這裡。
在丁峰心裡,周刻北和李文彬其實不算是“自己人”,他們還沒有被完全認可,沒有穿上那條象徵著野狐的迷彩褲。
因此,即使真是勞瑟貴把李文彬弄死了,他也無法說服自己“出於原則”去向勞瑟貴復仇。
“為什麼我會迫不及待地打死他呢?是這場莫名其妙的喪屍爆發改變了自己嗎?還是說……只是出於畏懼?”
“難道我也會因為害怕‘沒法跟隊伍交代’這種事情打破原則嗎?”
就在丁峰默默自詰之時,適應完槍響的眾人察覺到了黑暗中傳來的一陣窸窣腳步聲。
幾道光柱立刻照射過去,隔離出躲在綠化帶後的兩個人影。
孫謀頓時停住腳步,抬手遮住眼睛,“我靠!別開槍哥們,我們是良民!”
“別動!你是什麼人?”一名迷彩褲見來人是學生,下意識認為是從教學樓溜過來盯梢的,喝問道。
孫謀稍稍適應了光線,抬眼望去,看到對方下半身的迷彩褲,立馬想到先前與周刻北的聊天內容,大聲回道:“你們是跟周刻北一起的那些人吧?我是他朋友!”
“哦?”丁峰聞言,伸手示意隊員放下槍,問道,“你見過他?他在哪裡?”
話音剛落,周刻北硬著頭皮從門衛室後走了出來,“峰哥,我在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