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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讓可以分得一元,第三方渠道雖然沒這麼多,但也不少。
實際上,其他的歌曲彩鈴一般是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與運營商籤合同,五五分成得來的錢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要拿走大部分,歌手只能拿到很少一部分。
而如果歌曲不是歌手自己原創的話,還要分給詞曲作者一部分。
因此,大部分歌手的彩鈴收入並不高,除非是像鳳凰傳奇、周杰倫這種樂壇頂級大咖,才能透過彩鈴一年收入幾百萬上千萬。
但魏明讓不用給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分成,而且歌曲全是他自己原創的。
到手的錢除了給唐紀檸一小部分分成外,大部分都會直接進入魏明讓的口袋。
隨著歌曲的增多,以後魏明讓每個月光是彩鈴收入都不菲。
除了彩鈴外,唐紀檸還幫魏明讓簽下了第一支廣告代言,是重慶一家運動服裝企業,這是看中了魏明讓在青年中的影響力。
無論是大學生還是中學生,正版盜版加起來看魏明讓小說的人就已經不少。
加上三首歌的加成,魏明讓在學生群體和年輕人中的影響力真不小。
本來對方是想要以20萬元/年的代言價格簽約三年的,但魏明讓沒有答應。
一年後魏明讓的代言肯定要高得多,一下籤三年極不划算。
因此,最後魏明讓只是以10萬元的價格與對方簽了一年的平面廣告合同,就是拍些寫真照片對方拿到報紙、網站上投放廣告而已。
12月24日,利用星期六的時間,魏明讓和唐紀檸到一個廣告製作公司拍完寫真照片,算是完成了這次的廣告代言拍攝,10萬元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