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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欠條,最低限度也會給個期限,可是他什麼都沒說就走了,這是準備賴賬了。
“早知道我就告訴我媽媽一定要讓田超寫欠條,而且要按手印的那種,在法律上要有法律效力!現在可倒好,這些錢得買多少好東西呀!”
其實李靜雅並不覺得這些東西有多麼重要,他只是覺得自己應該拿著這些錢買點東西給家裡,而不是眼睜睜看著這些錢落在了那種人的手裡。
“其實我也知道你並不是在乎錢,只是心裡不平衡,但是這種人為數不少,以後慢慢的你就會習慣了,只不過你在社會上混的年頭還太少。”
張景茂表示這種情況已經司空見慣了,更何況他是在公安局工作,就是因為500塊錢打得頭破血流的也很常見,所以他不覺得有什麼。
“我跟我父母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卻便宜了,這種白眼狼,怎麼想心裡怎麼不痛快,早晚有一天我會把這錢拿回來的!就算是一毛錢我都不會給他!”
李靜雅一想自己之前看到的田超囂張跋扈的態度就覺得頭疼。這種人還好意思跑到他們家裡來要錢,究竟是哪兒來的膽子?
不得不說這個叫田超的也是真不要臉了……自己什麼身份自己不知道嗎?之前的時候做的那些虧心事還少嗎?小偷小摸也沒少幹!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