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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拉蒙大公的領地,絕對能夠賣出100金幣以上,但是,在賣之前,必須將水晶切割出來,而且,派拉蒙大公的領地,距離灰泥堡實在太過遙遠,騎馬來回大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
聽完,朝歌翻起白眼,心中苦澀起來。
在他手指觸碰水晶時,腦海中的小婊砸並沒有任何提示,也就是說,小婊子只認錢,並且只認金幣,這讓他的氪金之路,變得極為單一。
想要把手中的水晶變現,卻被管家告知,首先,他得有能夠切割水晶的工匠,其次,還得擁有一匹快馬,這還不算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危險。
一個月的時間,等自己收到錢的時候,敵人都將自己埋葬了吧!
難道自己就這麼非酋嗎?
到手的錢都花不了?
朝歌一臉便秘的看向哈里森,後者無奈小聲道“凱恩大人,如果您真的想將它出手,也不是不可能,以前給您父親辦事的時候,有一條渠道,倒是可以將它售出。”
“不過...”
“不過什麼?”
朝歌看到哈里森欲言又止,心中頗為急切。
“不過水晶的價值會貶值,對方出價會攔腰砍,不會高於60金幣。”
不高於60金幣?
朝歌心中一喜,臉上頓時掛滿笑容,讓管家哈里森趕緊聯絡渠道,把它賣出去。
至於懶腰砍價,他才不管,水晶說白了不過是石頭,只要能換成金幣,讓自己將首衝完成,不管是60還是6個,朝歌根本不在意。
看到領主大人如此急於將這塊紫水晶變現,哈里森也不勸阻,對於他在說,水晶能售出多少金幣,和自己無關,他怕的是,自己建議讓凱恩的決定改變,然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當然,若是讓他知道朝歌內心的真實想法,就算6個金幣都會出手,說不定一向嚴肅謹慎的哈利森,也會高跳起來罵一句敗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