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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看了看現場,又想了好一會兒,才慢慢說道。

“哦?喬大哥,你又沒見過錢員外,你怎麼肯定這人就是錢員外?還有,這人若真是錢員外,那你又怎麼就知道他跑不動?據我所知,到了危險的時候,就算是個胖子也會變得異常靈活,你這推理好像行不通吧。”靈雀兒反問了一句。

喬徵宇並不及時回答,而是走到那屍體旁邊,指著其手中的一物道:“妹子你看,那是什麼?”

靈雀兒看了一會兒,見那屍體的右手泡在水池中,其中握著一根棍子,在水中忽隱忽現,道:“是根很普通的棍子,怎麼了,這能說明什麼?”

喬徵宇笑而不答,上前將棍子拿在手中,顛了顛,道:“妹子,這棍子可不是一般的東西,而是用上等美玉製作而成的玉杖。不說其製作精美,價值連城,僅是這分量而言,這玉杖就非同凡響價值不薄,若是出手轉賣,隨便也能賣個十萬八萬兩銀子了。”

靈雀兒接過玉杖,看了一會兒,點頭道:“嗯,這的確是個好東西,非一般人所能擁有,能擁有此物的非富即貴。所以,你就是憑這個才判斷此人就是錢員外了?”

喬徵宇道:“怎麼,這難道還不夠嗎?試想如此珍貴的東西,除錢員外本人外,誰還有這個能力帶在身上。

“況且這裡是錢府,整個錢府上下我看也就只有錢員外才有這個實力,

這難道還不夠嗎。因此,不說百分之百了,至少也有八成以上的把握,可以證明此人正是錢員外。”

“就算是吧,但還有一個問題,既然兇手為搶劫而來,為什麼卻對玉杖視而不見,而輕易放過了如此珍貴的寶物,這顯然與實際不符。喬大哥,不知道你怎麼解釋?”靈雀兒點了點頭,隨後又問道。

喬徵宇被她一問,愣了半會,來回走了幾步,道:“那兇手入府搶劫,又連殺了數人,可能怕被人發現,難免也是有些慌張,想早點離開錢府。

“是以將錢員外殺死後,並無過多的停留,便急匆匆地離開了。再加上當時天黑,錢員外拿著玉杖的手又落在水池當中,所以兇手或許並沒有看見玉杖也說不定。”

靈雀兒聽了微微一笑,道:“聽起來似乎也言之有理,也許有這個可能。好吧,我們暫時不說這個,還是回到剛才那個問題。你說錢員外身子肥胖跑不動,所以被兇手追上而被殺,這又是從哪裡看出?”

喬徵宇望了她一眼,笑道:“這個就更加容易了。妹子,我來問你,你看這玉杖除了好看外,其實它還有別的作用,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

靈雀兒朝那玉杖看去,但見其長約六尺,粗如毛竹,上下筆直,周身碧綠,最為奇特的是,頂部穿有一孔,其中繫了一根紅線,上面掛著一塊玉佩。

樂呵呵笑道:“我看這玉杖倒像是一根柺杖。不過,錢員外年事雖高,但又不是七老八十,到了走不動的年齡,年紀輕輕的怎麼可能使用柺杖呢。若是說他腿腳不便,但剛才我經過仔細的檢視,其四肢健全完好,並無有任何的殘缺。”

喬徵宇聽了連連搖頭,笑道:“妹子,我看你是聰明一世糊塗一時,你只知道一個人四肢無病就是正常,但你又沒有想過,一些其他的疾病也會引起腿部的不靈便,比如中風,腦梗什麼的。。。。。。”

“哦,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說,這錢員外生前曾得過中風之類的病。雖及時挽回了性命,卻是留下了腿腳不便的後遺症。”靈雀兒聰明伶俐,一點就破,很快領悟過來。

喬徵宇笑道:“嗯,正是這個意思。你想想看,以錢員外這樣的身材,不鬧下一點富貴病才怪呢。所以我說他跑不快,一切行為都要藉助玉杖,否則是寸步難行了。他死時手中尚還握著玉杖,就是個很好的證明。”

靈雀兒也不反駁,沉思了片刻,道:“喬大哥所有的推理似乎都很在理,不否認有這個可能。但這個人到底是不是錢員外還不能就此定論,除非能找到錢員外的頭顱。否則,這一切都只是個猜測,算不得真的。”

喬徵宇聽了,頓時洩了氣,道:“那好吧,等我找到了錢員外的頭,就由不得你不信了。我大人有大量,也不與你斤斤計較,我們還是再找找看,看看能否有新的發現。”

靈雀兒聽了,笑道:“好呀,就聽喬大哥的。”兩人對視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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