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origin="anonymous">

蕭瑟戲秋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中原之外,西有漠海。

西域不似中土平原坦蕩,而是一片無垠的大漠,被中原人稱為“漠海”。

漠海的金沙,一直鋪到天邊。沙丘聳立,跟隨烈風變換著姿態。

漠海雖然環境相對惡劣,但大小國度都在上面建立起來。這裡的人們深愛這裡的土地,享受陽光的炙熱。

因為漠海已經不屬於中原地界,許多招惹江湖麻煩的人就會躲避到此,遠離中原紛爭。

如果有人想在漠海找到自己的仇家並取走他的性命,那麼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找到一個人,一個穿著一身紅衣的男人——重戈。

“漠海重戈人莫見,穿雲落雪鬼神愁。”

重戈本是中原人士,後浪跡漠海,做起了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生意”。

所謂生意,就是殺人買賣。要價高、成事快。重戈的生意招牌就是“好貨不便宜。”

只要錢給的足夠,重戈不會在乎為誰殺人,殺什麼人。幾年過來,從未失手。

一把穿雲劍,縱橫漠海,未遇敵手。

重戈的殺招名叫“穿雲落雪”。大漠之上整日烈日,重戈的穿雲劍就如同下一場大雪一樣,令人膽寒。

來到漠海躲避事端的人們都在說著一句話:“莫遇重戈。”

……

大漠待久了,重戈想換個環境,同時拓展一下自己的經營範圍。

於是他來到了中原。

誰想到,中原人們大多數連他的名字都沒有聽說過。

初到中原就發生了一件事他大跌眼鏡。

走在路上,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小哥。小哥也是火氣大,得理不饒人。嘴上就開始抱怨起來。

小哥憤怒呵斥道:“喂,你誰啊?長不長眼睛。”

“重戈。”漠海里面聽到這兩個字,沒有一個人不嚇得打哆嗦。本來想說出名字震懾一下這個人。

小哥怒氣衝衝給了一個白眼兒:“重哥?佔便宜啊,你是誰哥啊?真不要臉!”

重戈對這小哥的反應吃了一驚!漠海待久了,誰這樣和自己說話還真不適應。

不要說自己的名字能震懾江湖中人了,就連大街上的小哥都不屑一顧。

這可怎麼辦。

中原做生意,別人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就更不瞭解自己這一身殺人的功夫了。那就只能喝西北風了。

漠海造就的名聲,在這中原一點兒也不起作用。這就好像本來一個秀才都考上了狀元,登上了頂峰。反過來卻讓他去學繡花。那這秀才繡花的手藝怎能和他當狀元的名氣相提並論。

必須想個辦法,能讓人們知道自己這人,並且瞭解自己的武功造詣。

怎樣能以最快的速度闖出名氣呢?

重戈左思右想,一個妙招湧上心頭——挑戰常十三。

中原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常十三是天下第一。

如果有人主動上門挑戰常十三,那一定會成為江湖上的大事。

重戈雖然是漠海第一,但是對決中原第一的常十三,自己心中也沒底。畢竟常十三名聲這麼響,武功絕對是中原的巔峰。

不過這有什麼關係呢。

打得過,自然是最好不過。自己會成為下一個中原第一。

打不過,能和常十三走上幾十招,他重戈的名氣也會遠揚。中原能成和常十三走幾十招的人恐怕並不多見,足夠讓人們記住重戈這個名字了。

有了名氣,自然就會有源源不斷的生意找上門。

聽聞天雲山派舵主姬宏大婚,這個時候去找常十三過招,天賜良機啊。

……

……

重戈從屋頂飛下,落在了大堂之前。

大堂眾人起身走出,只有常十三還坐在椅子上未動。眾人見來人一襲紅衣,手中執劍。

“你是……”蒼意遠早就聽聞,漠海有一位武功高絕的高手,總是穿著一身紅衣,眼前這人打眼一看就不是個普通江湖人士。

“在下重戈,漠海重戈。”重戈雙臂交叉抱在胸前,側身而立。

眾人倒是沒什麼驚異,因為中原並沒有幾個人知道重戈的名聲。

天雲山派的幾位舵主瞪大了雙眼,仔細看著這人。這幾位可是對重戈這個名字有耳聞的。

他就是漠海令人聞風喪膽的紅衣重戈!

中原並沒有人與他交過手,誰不知道他的武功到底在什麼境界。幾位舵主只是聽過他的事蹟,殺人快

都市言情推薦閱讀 More+
學渣被手機小精靈附了身

學渣被手機小精靈附了身

龍眼樹
關於學渣被手機小精靈附了身: 小胖子做了十六年得學渣,忽然有一天發覺自己竟然不是人類。他竟然是小精靈島得小王子。那個小精靈島居然只有他得血脈能量才能夠正常運轉……
都市 連載 140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