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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腦,擊斃10名,並斬斷一條由墨西哥到美國的販毒通道……”
畫面上還展示不少繳獲的毒品,以及被抓捕的罪犯。
新聞剛播放完畢,吉賽爾就帶吃的回來。
“我需要離開洛杉磯一趟,不方便帶你。”她跟原隨雲道,“快的話三五天,慢就半個月才能回來,你留在洛杉磯等我吧。”
隨之話題一轉,“另外再告訴你一個訊息,多姆·託雷託或許會被判處25年至30年的刑期。”
這幾天原隨雲簡單和她說了自己與多姆的合作。
“這可真是不幸。”
“記得我說的,這筆錢,還要洗乾淨才行,免得給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吉賽爾道:“如果你相信我,這筆錢,我就拿去幫你洗。”
“沒問題。”
可能大多數人認為,搞到一個裝有一百萬美元的公文包將是解決他們所有問題的辦法。
不,還沒有解決問題,因為還有另一個問題。
你不能走進一家汽車經銷店,交給他們45000美元現金買車。
他們可能不會接受,如果他們接受,他們的銀行會想知道他們從哪裡得到這筆錢的。
他們會說是你給的,這將會導致各種政府部門來到你的家。
出於同樣的原因,你不能去找房地產經紀人,甚至是私人業主,給他們由20美元紙幣組成的50萬美元買房。
另外一點,在美國,任何透過金融機構進行的1萬美元或以上的交易都將上報政府。
所以不能把這筆錢放在銀行裡,不能用現金購買大資產,比如宅第、土地、股票和生意,因為所有這些都涉及金融機構。
從理論上講,可以僅僅帶著一個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出現。
但這會讓正常守法的人產生懷疑,讓你無法購買想要的東西,或者只能與其他罪犯進行交易。
因此賺大錢的罪犯,都需要需要洗錢,冒著非法賺這麼多錢的風險的目標就是創造財富,確保經濟安全,並最終金盆洗手。
原隨雲也不例外,他沒有專業的渠道去處理這筆錢,由於執法機構會釣魚執法,這種渠道一般人都找不到。
至於帶錢去國外的想法就很傻,不在美國夜夜笙歌,要去墨西哥或者其他南美國家吃糠咽菜,然後天天和人槍戰?
下午的時候,吉賽爾帶走六百萬美元離開。
送走吉賽爾。
看了下倒計時,還有2天。
時間過得可真快。
不知不覺來到已美國28天,就幹了三票業務。
眼看才只有2天,原隨雲也不打算出去找業務。
而是去計劃試試洛杉磯的走地雞。
嫖一天。
養身一天。
眼看著倒計時一秒秒減少。
也不知道這次是會回到蟎清見雷婷婷和李小環,還是會去到別的世界認識新的大嫂。
時間全部歸0後。
一陣白光再度將原隨雲籠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