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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暮雪之前就聽說桂市所在的省份有吃狗的習慣,但對於養狗的她來說,是一萬個不能接受食用狗肉的。
作為女生,王暮雪以前也曾愛心氾濫過。
小學一年級時,王暮雪看到有人拿著一籮筐小雞來賣,五毛錢一隻,她抓了兩隻,給了老闆一塊錢。
一週後,小雞莫名其妙地死了。
小學三年級時,王暮雪看到有人拿著一籮筐小鴨來賣,與小雞不同的是,那些小鴨被染成了五顏六色,1塊錢一隻,王暮雪抓了一隻紫色和一隻綠色的小鴨,給了老闆兩塊錢。
兩週後,一隻小鴨被王暮雪的外婆不小心一腳踩掛了,另一隻小鴨站在同伴的屍體上嘎嘎叫了好一陣子,沒兩天也掛了。
小學四年級時,王暮雪看到有人拿著幾籠小白鼠來賣,那些小白鼠有的在籠裡安靜地睡覺,有的跟傻瓜似地不停跑步,王暮雪稱籠子裡的騙鼠裝置為“環形跑步機”。
小白鼠十塊一隻送籠子,王暮雪直接把籠子提了回去。
後來沒幾天,王暮雪早上醒來時,小白鼠已經躺在籠裡,肚皮鼓鼓地翻在上面,任憑王暮雪怎麼用手指戳它都一動不動,於是乎王暮雪只能默默提著籠子,出門上學時順帶扔進了樓下垃圾桶。
在那之後,王暮雪內心泛起了不小的波瀾。
小學六年級時,王暮雪買了幾隻金魚,魚沒幾天便接連仰身漂浮在水面上,眼睛膨脹得很嚇人;
上初中後,王暮雪又心癢癢地買了一隻雪白的肥貓,結果可能是喂的東西不對,肥貓越來越瘦,最後直接毫無徵兆地口吐白沫撒手人寰;
王暮雪並沒放棄,初二時她又買了兩隻兔子,一黑一白,整個家裡驟然臭氣熏天,只不過也就臭了三個月,兔子跟籠子都被王建國扔了,因為兔子的結局跟小白鼠一模一樣。
王暮雪因此在14歲那年,從王建國口中獲得了“動物殺手”的稱號。
不過她心不死,賭氣買了她根本不喜歡,但是最不容易掛的烏龜。
烏龜掌心大小,被王暮雪放在一個紅色塑膠桶裡泡水養著,這回這隻寵物的壽命終於撐過了三個月,王暮雪很開心。
但最後大概是因為烏龜這種生物實在太無聊,既不怎麼動,也無法發出聲音,以至於王暮雪養著養著就給養忘了,烏龜的結局可想而知,沒撐過一年。
王暮雪把烏龜和桶一起丟掉的那天,她上高一。
“你真的是養什麼死什麼,每次去你家都換一種動物,真不知道你以後做母親了,養孩子怎麼辦?”王暮雪的閨蜜朝她開玩笑道。
王暮雪牙一咬,衝閨蜜這句話,她當天下午放學直接又衝去了寵物市場。
這回,她抱回了一隻狗。
王暮雪買的狗不是一般的狗,是大型極地雪橇犬,成年後站起來差不多有大半個成年男子那麼高的阿拉斯加。
王暮雪買阿拉斯加,就因為老闆一句話:“小姑娘,你買大的,不容易死。”
“死了你可以賠我麼?”王暮雪道。
老闆咧嘴一笑,“這是不行的,賣了就是你的了,不過我可以教你養,你按我說的喂,保證不會死。”
於是乎王暮雪就把兩個半月大的阿拉斯加抱回了家,取名“小可”。
老闆吩咐王暮雪的喂法很簡單,每天上學出門和放學進門給小可一大碗狗糧,狗糧當然是從老闆那裡買的,死貴死貴的那種號稱進口的幼犬糧,外加老闆推銷的各種鈣片和微量元素。
因為小可是公狗,所以相當調皮鬧騰,外加阿拉斯加的運動量巨大,正讀高中的王暮雪又哪裡有時間滿足,於是乎小可很自然地化身成拆家隊隊長,撕拖鞋,咬沙發,啃桌腳,搗騰衛生紙,扯電線,翻冰箱……
總之拆了客廳拆臥室,拆了廁所拆陽臺……
自那以後王暮雪只要一回家,總會獲得意外的“驚嚇”,於是抽狗抽累了,她也總不忘給小可一大碗狗糧。
這一回,奇蹟發生了。
小可在王暮雪每天的打罵下茁壯成長。
八個月時,小可已經跟小馬一樣高了,並且肌肉健壯,三四歲的小孩可以妥妥地騎上去。
當小可壯碩的身軀趴在主沙發上休息的時候,王暮雪是沒有多餘的地方可以坐的。
王暮雪每天大晚上牽著小可出去散步,那是相當有安全感,比牽著男朋友可靠多了。
因為比起情侶中的男性,歹徒更怕狗。
人終歸是人,一般的國人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