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門灌水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英雄少年”**的英雄事蹟在全國的中小學都進行了宣傳,還寫進了課本,拍成了電視劇,照片都掛在了學校的牆上。
1988年3月13日,為了撲滅突發山火,挽救山村,保護電視與地面衛星接收站的安全,**主動加入了撲火隊伍,在烈火中奮戰四五個小時後遇難,年僅15歲。
1988年5月,中國共青團、國家教委做出決定,授予**“中國少年先鋒隊小主席”、“英雄少年”和“全國十佳少先隊員”等榮譽稱號,號召全國各族少年向**學習。
當時的人們沒有意識到,未成年人見義勇為,其實並不值得提倡,更不能去號召和鼓勵。
限於時代侷限性,當前的人沒有考慮到這一點,但是穿越回來的王鶴卻不能不考慮。所以這也是他一直不愛主動提起自己的“英雄事蹟”的原因所在。
在後世,從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開始實施。隨著條例》的實施,少年英雄**的照片,也紛紛從校園牆上被摘下。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版中也刪去了其中關於“見義勇為”的敘述,將原版中“見義勇為,敢於鬥爭,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改為了“敢於鬥爭,遇到壞人壞事主動報告”。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