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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之前賣丹所得的5萬塊錢,他現在是妥妥的“十萬元戶”,而且還不是估值,全部是現金。
給家人買的禮物,給媽媽買的是一條圍巾和一隻金戒指,給爸爸和姐姐各買了一隻手錶。
王鶴對買禮物向來沒有什麼天分,這些還是根據後世的經驗買的。
圍巾是實用品,金戒指純屬是一種情懷,在後世有一次帶著媽媽去金店給她買戒指,她只選了一個最便宜的,只花了兩千塊不到,而且那時候還是金價的最高點,400多塊錢一克的時候。買了沒多久,金價就直線下降,掉到300多塊一克了,這讓她很不高興,直埋怨王鶴浪費錢,而那隻戒指也從來沒見她戴過。
這次買戒指,王鶴是想讓媽媽提前擁有一件“奢侈品”,僅此而已。
而手錶,給姐姐買是因為上學看時間很實用,另外年輕女孩子,身上有件新潮時髦的物品,也會讓她更為自信。
買給爸爸的手錶,則完全是因為王鶴想起了一件趣事。當年王鶴上大學,王祥裕把自已手上的手錶解下遞了過來,並囑咐兒子要認真讀書。然而讓王鶴尷尬的是,那隻錶帶了沒幾個星期指標就不走了,表單也斷了。
“這回我提前買個好點的表回來,就算是提前給自已投資了!”
王鶴如是想。
對於王鶴帶回來的禮物,一家人都很喜歡,李飛鳳在欣喜之餘也埋怨兒子胡亂花錢,金戒指完全不實用,戴手上難免太過扎眼,會讓人眼紅,而放家裡又怕招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