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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萱兒哦了一聲,又跑進試衣服的屋子。這回,腳步輕快了不少,再沒第一次去試衣裳時的扭捏。

陳樂天看著李萱兒開始輕快起來的背影,心想,這回必須要把你愛買的天性啟用。在未知來信裡,陳樂天看到過這麼個說法:女人都是愛美的,女人都是愛買的。因為買,才美麗,因為會花錢,才能美麗。愛一個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給她買。

陳樂天讀到這段文字的時候,起初是不服氣的,心想女人哪能這麼嬌慣,慣到最後怎麼辦?那還不得被騎到脖子上?

但是後來長大了,在戰場上廝殺了五年,他了悟了。如果這輩子能活著從邊疆回來,再能幸運的碰上個自己喜歡的女子,一定要給她買,買許多許多東西。

因為人就這一輩子,能活下來,就已經很不容易了。再能找到喜歡的女子,要頭都給,何況花點銀子呢。

李萱兒越試越開心,七八套衣裳試完,又自己去挑了幾件衣裳,不用任何人說,自己就拿進去試了。

陳樂天坐在旁邊的椅子上,欣賞著李萱兒不停變換身上的衣裳,赤橙綠青藍紫全部試了遍,綾羅綢緞布衣貂皮的通通來一回。

陳樂天又想起那封未知來信裡說的,說在那個世界裡,男人們最害怕的就是陪女人買東西,男人們寧願去地裡幹活,也不願意陪女人逛上一天的街。逛街的疲憊,比干活累的多了。

這個陳樂天就不敢苟同了,這有什麼累的?只不過是陪在身邊跟著走走,最多拎拎東西罷了。走路而已,能比干活還累?

看來,那個世界的男人身體都不夠棒,多走幾步就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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