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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止,做過最膽大,最不計後果,最瘋狂的事情。
因為跟他在一起,意味著要經歷一場在那時看來沒有盡頭的中美跨國戀。
我要回國工作,他卻要繼續讀書,最少最少也要讀三年,能不能畢業完全看教授心情。
教授心情不好,可以讓他一直一直讀,他有位墨西哥師兄就讀了七年才畢業,簡直就是教授的低成本廉價勞動力。
選了他,意味著我們之間,是一整個太平洋,與十二個小時的時差。
其實,當時同意做他女朋友的時候,我就問過自己,是不是非要跟他在一起?是不是真的非他不可。
答案是否定的,並不是非他不可。
但是,我又問自己,如果我回國了,別人成了他的女朋友,我會不會吃醋,甚至完全不能接受。
答案居然是肯定的。
是的,我就是如此的矛盾,那時的我,不允許任何其他人成為他的女朋友,所以後來的我佔了那個位置。
我鬆了一口氣,而他也很開心。
我記得我跟他剛在一起的那一個月,我受不了這種學霸男朋友談戀愛的方式,我受不了以後可能的沒有盡頭的遠距離戀愛,於是我先後說了三次分手。
但他就是認死理的堅決不分,還哭了三次。
我沒有想過學霸會哭,可能也是因為這樣我才沒有分。
而回國以後,我發現自己其實更愛他了。
我在想,如果山是水的故事,海是帆的故事,雲是風的故事,那麼我希望我是他的故事。
現在想來,任何事情,只要心甘情願,總是能特別的簡單。
異國戀的剛開始,他送給我了一句話:“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蒲葦紉如絲,磐石無轉移。”
我和他很像,有那鐵骨柔腸,所以在他面前,我從不偽裝,因為我無需隱藏。
我很愛在他面前能夠完完全全做自己的那種感覺,那種感覺真的讓我覺得自己是一隻自由飛翔的鷹,可以活出我人生中所有的精彩。
而《傷心太平洋》,《北半球的孤單》這種歌,好似跟我們的異地戀沒有任何關係,引發不了任何共鳴,儘管我們經歷了四年多的跨國戀,但我們依然在一起。
那些原先說,上雪你回國了你們就一定會分的朋友,現在卻自己與從未去外地的另一半分手了。
我記得他最好的那個朋友離婚的時候,他瘋狂的微信我說他很怕,說我會不會不要他了,我就笑著說如果我不要,我早就不要了。
他問我到底喜歡他什麼,我又笑著說:“因為你安靜,你不吵,你氣味聞起來有我媽的味道。”
他聽後相當不滿意,就說:“怎麼喜歡我的理由是氣味像你媽?你就不能說是因為我學習好,我聰明,我英俊瀟灑氣宇軒昂麼?”
我說:“整個地球七十億人,聰明的很多,英俊瀟灑氣宇軒昂的男孩子更是一抓一大把,但是氣味像我媽的沒幾個,你這個可是終身優勢啊!”
然後我又看到了他一臉黑陷的表情,我知道男生特別喜歡被崇拜,被讚美,但是我就喜歡這麼逗他。
不過話說回來,他的氣味確實跟我媽的體味一模一樣,而這也確實是我喜歡他的理由。
我記得小時候媽媽去出差,我都會跑到媽媽的房間拿好幾件她的衣服,抱著睡,一直抱到她回來。
我記得那個時候,爸媽房間的衣櫃右邊是媽媽的,左邊是爸爸的,一開啟衣櫃,媽媽的味道永遠跟爸爸的差別很大很大。
而我只喜歡媽媽的那種味道。
所以說真的,找一個氣味像我媽的男生一起睡完餘生真的不容易啊!
後來,他就成了我老公。
是的,我老公很怕我寫書有粉絲,而這些粉絲會對我有別樣的感情,雖然他不說,但他整天逛三青評論區我就看出來了。
所以上雪在這裡就跟大家公佈下,那個跟我談了四年跨國戀的男生,成了我老公。
我跟我老公的愛情真真切切就是那句話:你見,或者不見我,我就在這裡,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這裡,不來不去,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喜歡他,沒有什麼目的,就只是喜歡他而已,既然喜歡上了,就用一輩子去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