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二次栽贓,是狡猾還是智商低?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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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東是早在三天前就辦理入住的,這期間每天到期時都會續住。”
“這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但有問題的是,他的房費到期了。”
“但他的行李箱卻沒帶走。”
“而走的時間,正好是昨天下午,而死者是晚上墜樓的。”
徐青青說著,就示意隊員將行李箱給拿出來。
“這是文國東的行李箱,剛才我派人與他取得聯絡,但電話根本打不通,我非常懷疑兇手就是這個人。”
這是基於現有情況給出的合理推測。
“你的意思是說。”
“這個人離開的時間,跟死者的死亡時間有些巧合了?”
“也對,行李箱還在房間,很可能是害怕警方找到他,所以在慌亂下,慌不擇路的逃跑了!”
徐青青聞言繼續道:
“當然,這只是根據目前情況下給出的結論。”
“很大可能是錯的,但這人必須找到。”
之所以說是錯的,其實也是線索發生了違背。
根據705房間當中的情況看。
屋內有明顯被打掃過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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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兇手臨走前並不慌張。
而是有條不紊的將自己出現過的地方,都給擦拭了一遍。
精細程度令人髮指!
這很難不讓人覺得線索相違背。
再一個。
兇手到了退房時間。
但行李箱卻落在了房間當中。
站在這裡的,都是國內頂尖的刑警。
很容易就察覺到了其中還存在另一層含義。
栽贓!
沒錯!
就是栽贓!
很簡單的道理,兇手明明作案時非常冷靜。
又為什麼會出現慌不擇路,連行李箱都忘記拿的情況呢?
很顯然,不合理就是有問題。
“兩次栽贓?”
“目的是分散咱們的注意力?”
陳末食指輕輕敲擊胳膊,陷入了短暫的思索。
很多情況下,犯罪分子為了不被警方那麼快抓到。
都會佈置一些反偵察的手段,來誤導警方辦案。
而目前的處境,就是最經典的例子。
不查一點線索都沒。
查了很明顯就入了兇手的套。
“查!”
“其實這件事有兩個層面,對我們來說有好有壞。”
“壞處是,很可能是陷阱,好處是他很可能在自認為是陷阱的地方留下線索。”
有句常見的話是這麼說的。
叫做,少做少錯!
含義就是字面意思。
做的越多,越容易犯錯。
如果他不留下這些栽贓的陷阱。
其實就目前來看,他們的調查是處於停滯不前的。
可有了他佈置的陷阱。
反倒是給了他們一個接下來的調查的目標。
“你說的沒錯,在栽贓的時候,兇手的情緒應該是放鬆的。”
“而放鬆就會做錯。”
徐青青抿了抿嘴巴。
相較於705房間的謹慎,栽贓給文國東很顯然是順手的事情。
“咱們應該怎麼找到文國東呢?”
“目前他的電話聯絡不上。”
“而根據他身份證調查到的記錄,這個人無父無母。”
“短時間內很難跟他的朋友取得聯絡。”
龍皓對目前的情況進行了一個簡單的小總結。
還有一層話他沒說。
如果兇手真的是拿文國東來做擋箭牌的話。
那麼他的朋友,根本就不會知道文國東的線索。
這個漏洞太大了。
“咱們不應該思考兇手目前在哪。”
“而是思考,他是如何被栽贓的。”
“兇手做了什麼事情,讓我們認為文國東是兇手。”
陳末冷聲點明主題。
讓他們誤認為文國東是兇手的點。
就是兇手的手筆。
從這些點上,就能找出兇手留下的蛛絲馬跡。
文國東這個人出不出現,這個時候都不重要了。
“哎,你看我這腦子。”
龍皓聞言,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