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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稼的手顫巍巍伸過去探程伊人的鼻息。
他們剛才離得那麼近,鮮紅的血放大在瞳仁深處,他幾乎被嚇傻。
他對她有那麼多欲望,可都拗不過首先保證她安全活著這一條。
她始終看不到這一點,可是他一直知道。
他的指尖下,程伊人鼻息微弱,彷彿漲潮前奮力的大海,蓄力而憋勁,可嗓子裡的那口氣一直提不上來。
他一瞬間驚慌失措不能自已。
兩秒鐘後,一路上瘋狂前進的六輛車全部同樣瘋狂地停了下來,然後被護在中間的那輛烏尼莫克重新發動,打方向盤,後退,再快速調頭,絕塵而去。留下其餘的五輛車首尾相對,各自無言。
隨後,為首的車裡下來一個壯漢。他叫阿泰,是扶稼的第一謀士。
再狂妄的人也需要別人的智慧,這是更改不了的真理。可是作為老闆身邊最聰明的人,他的待遇居然不是和老闆同乘一輛車,這一度讓他很受挫。
大概就是因為他太聰明瞭才讓老闆不放心把他時時帶在身邊吧。畢竟人都希望自己被仰視,尤其骨子裡越是壓抑的人越是如此……除了這一點之外,最重要的是,放一個單純的保鏢在身邊比放一個心思複雜的謀士在身邊要安全得多。
謀士,誰知道他謀得到底是什麼事。阿泰經常用這句話逗自己開心。
現在,縱然是滿腦子算盤珠子他也撥不出來了。
他們原本要去泰國。這在兩週之前就已定好,計劃周密,準備妥當,一切盡在掌握。就連程伊人離開於一的日期他們也掐得很準。
然而,眼下,第一個變故發生了。
從海城開車到昆明需要十個鐘頭。從昆明飛往泰國只需要兩個半小時。他們已經全速走完了三分之二的車程,接近目的地時老闆卻忽然命令他們停下來,然後帶著程伊人離開,留下他們面面而覷。
他其實早就有預感,從老闆第一次提出來這個計劃、聽到程伊人這個名字時,他的心就一直懸著。
阿泰跟著老闆已有五年。這五年裡老闆在他面前一共發怒過二十七次,吸過粉八十五次,灌醉過自己六次,死裡逃生過三次。其中,一半都是因為這個女人。禍起蕭牆,他不得不防。所以,來海城之前,他悄悄地給老闆的那輛烏尼莫克上裝置了定位追蹤器。
這當然很冒險,意味著他不能落入別人之手。否則一旦他被無論何人抓起來,別人不費吹灰之力就能直接找到他的老闆扶稼。
這一路上他小心翼翼得像個娘們兒,就是這個原因。
定位器上顯示,扶稼和程伊人正沿著原路返回。
阿泰很無奈。他們一路開過來,走得是早已挑好的僻靜山路為的就是不被人發現。這一路返回過去,任它是再荒蕪偏僻的路,短時間內重新整理兩次,曝光率也就成倍上漲了。
程伊人一個女人這會兒是折騰不了什麼,不過她那個師父著實讓人十分頭痛。
不需要過招,東南亞第一殺手的名號不是白得的,隨便什麼人只要她師父一瞄準,十之八九插翅難逃。可是他老闆就是不信這個邪,非要千里迢迢來狼嘴裡搶肉。
阿泰覺得自己當然很聰明,也非常忠心,但他也想活命。
點上煙吸一口,疲憊的身心得到了舒緩,五臟六腑漸次舒展。他知道自己和扶稼不同,他從不沾白粉。而扶稼……毫不客氣地說,簡直是個瘋子,做事從不給自己留後路。
有時候阿泰覺得,扶稼從來沒有過年輕的歲月,哪怕初見他時他只有三十歲,一眼看過去也似遲暮。老得不是臉,是眼睛。
眼睛裡沒有期盼只剩慾望,沒有慈悲只有薄涼,不是來勢洶洶是困獸猶鬥……阿泰其實有點同情扶稼,他就像一隻鬣狗,長著獠牙帶著穿越沙漠的裂傷,好不容易來到生機勃勃的原野上卻發現周圍都是狼群,沒有動物看得起一條搶食殘骨肉渣為活的狗。
他被孤立在人群外,困在自己心裡。
“泰哥,”一名男子從車上跳下來,猶豫地問“要不要追?”
阿泰神色飄忽不定地捏著手機,聽到這話咬牙切齒地說,“追個屁……接著往前開。”
剛才扶稼在電話裡對他說,“所有車立刻停下給我讓道,咱們在昆明匯合。阿泰,等我出發之後你給北城那小子打電話,告訴他‘你父親骨灰在昆明’。然後打電話給狼毫,和他說,行動。”
阿泰重新坐上全速前進的車,心裡哀嘆,計劃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