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一出好戲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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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的。是你們一直言而無信,一而再的降價。現在合同都簽了,具有法律效率的。你們抓緊時間去辦貸款,有效期是半年,如果半年我沒有收到尾款,房子我會重新賣的。”
於老太太哭了起來,她不知道為什麼事情變成這樣?本來好好買套房就可以安度晚年的。她小聲的說道:“我女兒失業了,現在辦不下來貸款。如果你把那套3房一廳的房子換給我們,我就算去借高利貸也湊錢給你。如果你真的逼急我,3天后,我就喝農藥死在兩房一廳的房子裡。到時,房子你也賣不出去,還要賠償我兒子一筆錢。”
“如果3天內不給尾款,房子我就不賣給你們了。是你們先違約不付尾款的,按照合同扣除100萬。到時我轉250萬給你們。”
吳陽剛根本就辦不下貸款,除非吳莫愁一起貸款,可是女兒義正言辭的拒絕了這個提議。於老太太狠心的說道:“我們不買房子了。把我兒子的250萬給我們,就扣我女兒的那100萬,你不要和我女兒說這事。”
吳莫愁從鄰桌站起來,摘下帽子圍巾。她聲淚俱下的說道:“媽?你為什麼這樣?你這是偏心,房子是我弟弟買的,要扣就扣他的。我已經沒有工作了,你還如此逼我?我還不如現在去長江中學當著弟弟面喝農藥死了算了,我弟弟還能從學校拿一筆撫卹金。媽,你就拿著我的撫卹金把妞妞養大。”
於老太太沒想到房主也約了女兒,她有點不敢看女兒的眼睛。周圍有幾個人看著她,雖然她聽不懂方言,應該不是好話。她說道:“你弟弟一個月工資一萬二,你自己喝農藥死的,最多幾十萬了事,學校會辭退你弟弟的,你怎麼這麼自私想害你弟弟。”
“沒有這100萬,我也活不下去,我39歲了,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吳莫愁筆直的跪在於老太太身邊,她小聲的說道,“媽,你就可憐可憐妞妞,她3歲了,我都捨不得錢送她上幼兒園。我以前在北京上班的時候,每年都給家裡6萬生活費。”
“別說了,你50萬,你弟弟50萬。”於老太太說道。
吳莫愁用額頭磕在地上,她邊磕邊說:“請原諒女兒的不孝,我去兩房一廳的房子喝農藥去。媽,你記得要錢。”
“你要是死在房子裡,我一毛錢都不退。”一個蒼老疲憊的聲音傳來,“房子出了兇案,過幾年風聲小了,我便宜點也可以賣。”
“莫愁,你是逼死我啊。那可是100萬,我這麼多年辛辛苦苦才攢下50萬。要我說,你把妞妞送到北京,然後找個有房的嫁了。”
吳莫愁一直不說話,只在那裡磕頭。
“吳老太太,和我籤合同的是吳陽剛。我就扣他的,你不同意的話法院見。”
“我同意。”去法院起訴請律師還要花錢,原房主本身就是律師。於老太太站起來,用手把女兒拉起來,然後甩了女兒一巴掌,“你是喝我的血喝你弟弟的血啊。以後帶著你的小拖油瓶滾出我們的房子。”
“於老太太,簽了字拿著錢,那就不是你們的房子了。三天內搬走。”
於老太太不情願的簽了字,過了一會兒子打電話說收到150萬,她才慢悠悠的走出茶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