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報官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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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竹山縣的縣令。
周華邁著坦蕩的步子,大步走到高雄面前跪拜,“小民冤枉啊,縣太爺。”
“配方本來就是一個酒樓的根本,她偷了我們酒樓的配方就是斷了我喜鳳樓的命脈啊,我喜鳳樓難道連話都不能說嗎?她那個攤子也不是小民派人去砸的,都是我鎮上的居民們實在是氣不過這等偷盜的事情,群情激奮之下才砸了她的攤子。”
“如果縣老爺要怪罪,還請不要責怪那些鎮民們,他們只是義憤填膺,為小民鳴不平而已,她攤上損失的前小民願意承擔。”
配方這種事情說不好誰先誰後,只要百姓相信沈夏偷了,那她就是偷了,他唯一的錯不過是砸了沈夏的攤子。那些人既不是喜鳳樓的小二,也不是家丁,不過是在外面僱的打手,高雄就算要查,也查不到他頭上,更何況他早就安插好了證人。
這些不過是百姓群情激奮下做的事情,他本就是受害者,現在還願意承擔沈夏攤子的損失,區區一二兩銀子,既做實了沈夏偷配方的事實,也挽回了民意,一舉兩得。
只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計劃是計劃,現實是現實。
周華心裡的小算盤打的啪啪響,卻不知道實際情況是什麼。
沈夏:“那些人根本不是百姓,他們拿著棍棒來的,一來就圍住了民女的攤子,當時民女的攤子上還有客人,都可以為民女作證,他們就是受人指使有備而來,還請縣老爺明察。”
周華眯了眯眼睛,他怕p啊,他還有人證,“你不要血口噴人,我可是有人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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