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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就是忙中出錯吧,兩個人為了掩蓋罪行,匆忙把那顆沒來得及掩埋的頭安置在high吧的冰櫃後,隔天就如常地來到了公司。
一開始,事情的確是按照他們料想的那樣,並沒什麼異常,他們趕到公司後也是照常的辦公,而兩個人之間打照面的時候也是按照之前那種針尖對麥芒的方式處理的,誰知道就會被閆潔撞破了異常……
“閆潔那天有點不再狀態,她在我們公司一直都是以嚴謹麻利著稱的,如果不是這個上面也不會考慮提拔她,畢竟像她這個年紀的年輕人想提拔,自身沒點服眾的東西不行。”彭友旭這人對閆潔的欣賞還是有的,所以在提起閆潔時,眼底總會時不時閃過一絲類似於欣賞一樣的東西,可欣賞也只持續了一秒,很快就被另一種咬牙切齒的感情所替代了。
手上銬著手銬,想自由活動顯然是不成了,埋下頭想摸摸鼻子的他嘗試到一半,猛地意識到自己這樣實在是不好看,於是中途改道,把那隻試圖撓鼻尖的指頭改成了摳手。
“馬馳比我年輕,心理素質也比我好,我那天進到公司就一直試著找機會和他說道說道的,始終都沒合適的機會,我知道他是怕我露餡,可誰想到最後他媽的露餡的會是他。剛好那天部門和部門間有幾份檔案要籤,閆潔因為這個多往他辦公室去了兩次,一開始都沒事的,該簽字簽字,該拿檔案拿檔案,可誰知道閆潔那丫頭中途居然鬧了一出腿軟,摔到了地上,她一摔,馬馳就要去扶,就是在扶人的時候,姓馬的王八蛋發現了閆潔在對著他的西裝裡出神。”
“你們就是憑這點判斷閆潔發現了血跡?”
“不是判斷,是確定,除非閆潔是個傻子,不然那麼大一片的血跡,她怎麼可能看不見?又不瞎。”彭友旭邊說邊搖頭,絲毫不知道在他隔壁那間房裡,鄭植正為他說的話而微微蹙起了眉。
“這是不是有點不合理?”他低頭看了看本子上記下的內容,抬手在頭幾行裡記著彭友旭和馬馳他們倆處理車輛和衣物的描述那裡來回畫了兩橫,接著就拿起對講提示隔壁問話的同事提問。
接到鄭植指示的警員也十分有默契地做出了相應應答,示意彭友旭對那塊血跡大小做出描述的時候自己也不忘做相應的記錄,比巴掌大的血跡,長度目測接近二十厘米?
做好記錄的警員也疑惑了。
“你確定是這麼大一塊血跡?”他不信的抬起頭,朝著彭友旭比畫了一下,“你們為了不被人發現,處理了屍體處理了頭顱,然後告訴我衣服裡遺漏了這麼大一塊血跡沒發現,說出來你自己信嗎?”
被問話的彭友旭覺得自己真的很冤枉,“我沒事幹嘛拿這個開玩笑?再說了說出來對我有什麼好處?是讓人多了一條認定是我們害死的閆潔還是怎麼的?”
略帶哭腔的申訴卻有著成立的理由,一開始還在質疑的警員抿了抿嘴,總算給這個話題收了個尾,抬手示意他繼續。
捱了冤枉的彭友旭憋屈得要命,眼睛都憋得通紅通紅的,如果放在以前,這樣的鍋都是他甩在別人腦袋上的,哪就輪得到他背了。
可是今時不同往日啊,他不再是一個公司的老總,更沒什麼可以拿出去做要挾的籌碼,此時此刻,除了老老實實交代問題,他沒別的選擇可選。
認命地長嘆一聲,他實話實說,“那塊血跡真就那麼大,順著老馬的西裝裡子一路朝上,就差懟到咯吱窩了,這也幸好是在衣服裡頭,如果是在外頭,那天我們一到公司就要被發現了……”說著又感覺自己哪裡說的不對,趕緊搖了搖頭說不對,“如果是在外頭,那個2b眼又不瞎,肯定看得見,也不會大模大樣的穿去公司了。”
負責問訊工作的是名年輕的警員,雖然年輕,經驗卻不淺,彭友旭幾句話講完,他很快就找到了不對頭的地方。
“你們說穿過的衣服已經被處理了,馬馳又怎麼會把沾了血的衣服穿去公司?”
一句話問住了彭友旭,也問出了隔壁鄭植的疑惑,他點著頭,正準備往下聽,一抬頭卻發現邢霏似乎正因為不明就裡而皺著眉,於是趕緊解釋道:“一般在非預謀的情況下發生的謀殺,嫌犯出於緊張都會在事後對所穿衣物所用物品進行反覆的清理或處理。會穿著案發現場的衣物參加正常的工作生活的情況不是沒有,但這種情況只可能發生在嫌犯被迫或者是情況不允許的情況下,顯然屋裡這二位不符合這種情況。”
鄭植是懷著愧疚說這番話的,意思無外乎是把這位姑奶奶的氣順過來,別那麼為難老傅同志,誰知道事與願違,鄭植唾沫星子費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