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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都只能是“推測”,沒辦法提交給檢察院,更不可能被法院採信。
當然,對於張開拓的審判,可能會因此延遲。
畢竟有了新的疑點嘛!
總得要先查清楚再說。
“舒龍城呢,去了哪裡?昨晚上他在不在這兒?”
“沒有。”
盧直搖頭。
“根據他們交代,他們從七龍河回來之後,是歐陽勝,韓宇宙和馬英雄三個人把李二喜他們的屍體運到了這裡,舒龍城在半路上下了車,並沒有說去哪裡。他是這一夥人的老大,歐陽勝他們早已經習慣了聽他指揮,他也不需要向幾個馬仔說明理由。”
“你不是說馬英雄跑了嗎?”
“對,馬英雄昨晚上跑了,我們人手不夠。這幫傢伙有槍,一把雙管獵槍,還有兩把自制火槍……”
提到這一點,盧直倒是沒什麼心理負擔。
六名警察,深夜突擊一個基本上完全陌生的環境,面對四個武裝歹徒和一群兇猛的惡犬,能夠抓住其中三個,自己這邊還無人重傷,更沒有因公殉職的,已經非常了不得了。
哪怕是再“挑剔”的領導,都沒什麼話說。
盧直和刑警支隊的同志們,還是很給力的。
郎正眉頭一蹙:“沒有制式武器?按照他們交代的,他們至少有兩把手槍。”
一把是張開拓的配槍,另外一把,則是李二喜隨身攜帶的手槍。
從這一點來看,郎正其實已經在心裡完全認定,舒龍城才是毛小剛陸佳被害案的真正嫌疑人。否則,他不會說舒龍城手裡有兩把手槍。
“沒有制式武器。”
盧直很肯定地說道。
“據他們交代說,舒龍城不讓他們玩手槍,說那玩意可以檢測彈道,一不小心就會留下證據。”
“是嗎?那他對自己,還真是自信得很啊……”
郎正冷哼一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