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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旅店我坐在房間,手裡夾著煙用力思考。
當時埋屍體的時候是韓大強挖的坑,我跟小五在旁邊看著,還特意讓老四在外面放風,就怕有人看見,難道這麼小心還是被人發現了?
一般人發現屍體肯定會報警,早就沸沸揚揚了,警察只要一查,肯定能找到我們幾個,可這麼多天過去了,要抓我們早就來了。
我還特意下樓問吧檯大姐這兩天附近有沒有什麼大事發生。
她疑惑問:“什麼事?不知道哪個天殺的把老孃內褲偷走了,這算不算大事。”
看她這樣子是真不知道。
心想總不能是哪個變態的挖回家欣賞吧。
現在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當時埋人時被人看見了,我們走後他把屍體挖出來。
另一種是有人去樹林裡無意中看見新土,好奇挖出來的。
苦思冥想不得其解,越想不通心裡越慌,我還特意去隔壁房間問韓大強這些天有沒有去樹林動那具屍體。
換來的是韓大強破口大罵,說自己又不是神經病,去挖屍體幹嘛,嚇得我緊忙捂住他嘴,讓他小點聲。
我在房間裡來回踱步,腦子裡回想這些天有沒有遇到奇怪的人,這幾天在醫院,除了小霞跟老四再就是病友跟家屬,沒有可疑人啊,如果挖出屍體的人想勒索我或者威脅我什麼,那怎麼一直沒有找上門呢。
這晚我在胡思亂想中睡了過去,夢裡那火手判官七竅流血,腦袋凹陷下去,悽慘著要我還他命,氣的說你找我幹嘛,又不是我殺的你,韓大強就在隔壁你自己去找他啊。
早上醒來腦袋昏昏沉沉的,這一晚休息的很不好,我打算下樓吃點東西,剛走到吧檯,那老闆娘把我叫住,說有我的信。
我狐疑的拿過來開啟一看。
一瞬間,我渾身汗毛直立,呼吸變得急促,信上只有四個字,“還我命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