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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眨眼的管事,一群人想死的心都有了。
這世道本就如此,人命如草芥,他們這群雜役的,更是還不如狗。
林聖搖了搖頭,心裡更想趕緊離開這鬼地方了,在這裡,他沒有感覺到半點作為人的尊嚴,雖然他從沒有感受到過。
以他現在的實力,繼續在雜役門中也沒有什麼用處,必須儘快成為野狼幫的正式幫眾,接觸更多的武功,如此才能夠更加迅速的提升實力。
不過如何想要成為野狼幫的幫眾,林聖也沒有什麼思路。
但忽然靈光一閃,林聖盯著石臺上的熊重,眼睛眯起,不知道在想什麼。
脫離雜役身份,成為幫眾的契機或許就在這熊重身上。
至於辦法,很簡單,賄賂而已。
人有七情六慾,熊重這人肯定也有想要的東西,這一招百試百靈,如果不能成功,要麼對方太貪婪,要麼便是東西還不行。
熊重又說了幾句後,便解散了雜役。
之後幾天,林聖一邊修煉,一邊把重心點觀察在熊重身上,瞭解他的習性愛好。
此人是一個武痴,極度喜歡習武的一個傢伙,林聖每次看到他的時候,要麼就是在打人要麼就是在習武,其修煉的頻率比林聖還要高。
足以可見,這人是一個非常追求力量的一個傢伙。
是以,林聖決定把之前所得的兩枚丹藥中的一枚增加內力的丹藥給予熊重。
林聖之前吞服了那枚突破後天中期的丹藥,卻並沒有突破成功,所有的藥力都化為了源力,一共三十五點。
所以林聖猜測,丹藥或者某種型別的丹藥對他並沒有作用,因為全都化作了源力。
也正是因為如此,林聖才決定把剩下的那顆丹藥送給熊重。
反正對自己已經用處不大,無非不就是十幾源力,還不如給熊重,爭取成為幫眾。
孰輕孰重,一看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