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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過來,然而,半夜時分,孩子再次因窒息進入了搶救。
分管醫生再次找張衛國談話:“孩子因多次窒息,腦部大量缺血缺氧,腦部的損傷已是不可逆,即使現在搶救過來,卻很難保證他以後的行走、學習和生活”。
“會影響他以後走路嗎?”
分管醫生答道:“只是有可能,不僅是下肢,上肢也會被影響,若是四肢皆被影響,那麼孩子以後不光走路被影響,就連一些生活自理能力,諸如穿衣、吃飯、刷牙都不能獨立完成”。
張衛國此刻覺得天旋地轉,問醫生:“那怎麼辦?”
“因為孩子比較重,我不建議繼續搶救。從倫理道德上來說,這樣很殘忍。但是,從醫學的角度來說,孩子即使現在被搶救活下來,將來他的一生也是很痛苦的”。
張衛國聽罷,臉色蒼白,說不出話來,醫生說:“你還是回去考慮一下,你們也商量一下,再做決定吧”!
張衛國從醫生辦公室裡出來後,他的父母問他:“醫生怎麼說?”
“說啊”,他的母親吼道。張衛國將醫生的話重複了一邊,他的母親似洩了氣的皮球般癱坐在椅子上。
他的父親沉默了半天,說道:“這件事,還是跟小霞商量一下吧”。
魏明霞在病房已經急不可待了,她擔心孩子,好不容易盼到老公回來,卻聽到了這樣閃電霹靂的訊息。
魏明霞哭起來,孩子是她的心頭肉,是她辛苦懷胎十月、忍著分娩陣痛生下來的,放棄?這叫她如何捨得!
可是,不放棄,若是孩子以後活得那麼艱難,豈不是對他也不公平?
張衛國亦不知如何抉擇,雙方父母更是不敢多言,畢竟這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誰又會去做這樣殘忍的事情呢?
棄,捨不得;不棄,會不會對孩子更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