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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凡這邊享用熱騰騰的早餐的同時,荊棘城的城門外,拉姆的軍隊正在慢慢集結。
長長的隊伍在大路上排成了兩列縱隊,排在隊伍最前面的自然是拉姆的精銳——荊棘騎士團。這些騎士每個都長得高大威猛,他們穿著統一的銀色制式盔甲,在盔甲的前胸和後背雕刻著荊棘家族的族徽,一把纏繞著荊棘的十字劍。他們胯下的戰馬也是西境最好的短鬃馬,無論是耐力還是爆發力都是一流。
荊棘騎士團有著悠久且輝煌的歷史,他們的前輩曾經跟隨第一代荊棘公爵南征北戰、一統西境,也曾在西境之亂中一路殺到王都城下。最頂峰的時候,騎士團的人數曾一度達到七千人,僅次於王室的獅心騎士團。
排在騎士團後面的是長槍手和弓弩手。相較於高頭大馬、威風凜凜的騎士團,長槍手和弓弩手的平均身材明顯要小上一圈。
雖然不及騎士精銳,但他們也是荊棘城的直屬力量,配有統一的鎖子甲和制式武器,隊伍也排列的比較整齊。
再然後是拉姆花錢買來的僱傭軍,這些人只為金幣而戰,軍紀渙散,就連佇列也站的鬆鬆垮垮。身上的護具和手裡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門,有的甚至連一套都湊不齊。他們三三兩兩的站在一起大聲說笑,好像正在參加一場武裝春遊。
隊伍最後是臨時徵召的農夫和奴隸,他們充當著輜重運輸隊的角色。
皮克器宇軒昂的騎在馬上,站在騎士團的最前面,在他的頭頂上,印著荊棘家族族徽的藍色旗幟在秋風中獵獵作響。
皮克是荊棘騎士團的團長,但是這一次,領隊的人卻不是他。
拉姆身穿一套精緻的暗紅色盔甲,胯下騎著一匹健碩的黑色戰馬,從隊伍的後面緩緩走來。這一次拉姆要御駕親征。
路過騎士團時,所有騎士都在馬上向拉姆行禮致敬,拉姆的臉上帶著興奮的微笑,意得志滿的巡視過他的騎士們。
拉姆來到隊伍的前端,皮克先是在馬上撫胸行禮,然後不理解的問:“伯爵大人,其實您無需帶隊親征的。討伐魔物公爵,我去就可以了。”
“你懂什麼?”拉姆不客氣的說。“這是做給阿巴斯看的,我需要教會的支援,所以必須向教會展示我的誠意。”
拉姆回頭看了一眼。“他們來了。”
皮克順著拉姆的視線看過去,只見阿巴斯神父帶著幾名教會騎士和神官,騎著馬從城門裡跑了出來。
阿巴斯神父的臉上難得帶著笑意,他騎馬來到拉姆身前,高興的說道:“伯爵先生,我帶來了教堂的聖水,這些聖水中蘊含著聖主的祝福,請讓我們為戰士們賜福。”
拉姆欣然同意:“那是最好,有了聖主的保佑,我們一定會旗開得勝的!”
五名神官紛紛下馬,他們均穿著教會的黑色長袍,胸前用金絲繡著教會的聖徽——太陽與三星聖徽。
得到阿巴斯的示意後,神官們立刻忙碌起來。他們從馬背的包裹裡掏出裝著聖水的銀水壺、銀盤、還有剛剛折下來的柳樹條,將聖水倒入銀盤——所謂的聖水外表看上去與清水無異。
然後,神官們每人左手拖著一個銀盤,右手拿著一串柳樹條,一遍低聲誦讀著複雜晦澀的經文,一邊將柳樹條粘上聖水,甩向騎士們。神官們慢慢悠悠的從佇列的隊首一直走到隊尾,整個賜福過程枯燥且漫長。
賜福結束後,阿巴斯騎在馬上,對拉姆說:“伯爵先生,聖主會保佑你和你的戰士,祝願你們凱旋。”
“感謝聖主的仁慈。”拉姆早已經不耐煩了,他胸有成竹的說道。“那麼,阿
巴斯神父,我們就出發了,請你稍候幾日,靜待我等勝利的訊息吧。”
“嗚——嗚——”
出發的號角吹響了,在牛角號悠長且渾厚的號音下,隊伍開始緩慢的移動起來。從空中俯視,幾千人的隊伍如同一條黑色的長蛇,腳步踏在乾燥的道路上,仰起的黃色塵土遮天蔽日。
拉姆和皮克走在隊伍的最前面,伴隨著隊伍的慢慢前進,已經看不見他們倆的身影。
教會騎士藍波,騎著馬站在阿巴斯身旁,他看著行軍的佇列在自己身旁慢慢走過,聽到那些傭兵們嘻哈的談笑聲,教會騎士忍不住問阿巴斯:“神父大人,依您的高見,伯爵大人取勝幾何?”
阿巴斯冷哼了一聲,語氣十分的不屑:“伯爵擁有聖主的庇佑,是以聖潔討伐罪惡,自然是戰無不勝!”
而接著,阿巴斯的眼神忽然冷了下來,繼續說道:“如果,有了神罰之箭,還無法打